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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与国外经验借鉴

2011-01-13 09:09 来源:王元

  论文关键词:农村金融 不完全竞争 金融机构 借款人组织化

  论文摘要:农村金融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表明,发展中国家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可能无法培育出一个社会所需要的金融市场,诸如政府适当介入金融市场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要素有助于解决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存在的不完全竞争问题。改革和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是两种有效的途径。本文针对美国在建设金融机构和孟加拉国在借款人组织化方面的成功经验加以借鉴,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以及提出相关建议。

  一、 农村金融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农村金融理论发展过程 中 ,经历了 由农 业信贷补 贴论 到农村金融市场论 ,再 到不完 全竞争 市场论的演进 。不完全竞 争市场论 主要 内容是 :发展 中国家的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 ,尤其是贷款一方对借款人的情况根本无法充分掌握,如果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就可能无法培育 出一个社会所需要的金融市场 。为了补救 市场 的失效部分 ,有必要采用诸如政府适 当介入金融市场 以及借款人 的组织化等非市场要素 。对不完全竞争市场和信息不对称 问题的研究成果 ,构成 了农村金融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的基础,为政府介入农村 金融市场提供 了理论基础 。

  对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分析可知 ,非市场要素介入发展 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市场时 ,主要有两点要做:首先要做的是排除阻碍农村金融市场有效运行 的障碍,即改革和加强农村金融机构 ,而不是发放信贷补贴 。其次 ,该理论还强调借款人 的组织化对解决农村金融问题 的重要 性 ,认 为通过小组成员间的相互监督可 以解决道德风险问题,从而消除信息不对 称和高交易成 本问题 ,为新 型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 提供 了理论依 据。农村金融 机构的建设 和借款人组 织化这 两方 面 ,美 国和孟加 拉两国分别有 着各 自的成功之处 ,下 文将分 别针对 两 国的成功经验并结合 中国实际情况 的差别进行探讨 。

  二 、美国经验借鉴与中国现状分析

  (一 )政策行的引导作用与非政策行的政策性业务剥离

  美 国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 ,是 由美 国联邦政府主导创建的 ,专门针对本 国农业 发展 和农村发展提供融资的政策性机构 。其主要功能是为农业生产和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活动提供信贷资金和服务并且通过信贷活 动 旧的在 于调 节农业 生 产规模 和发 展方向,协助实施农村金融政策。可见 ,美国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运作模 式是通过信贷 来引导农业发展方向,引导作用才是其本意 。

  相 比较中国 的农 村政 策性 银行 农业 发展银 行业 主要业务 为粮棉油 收购封 闭运 行资金管理 一项业务 比较单一 ,这样就不能通过资金 的投放侧重点的不 同而起 到引导农业发展方 向和规模 的作用 。扩大业务 范围 ,真正发挥 出政策性 引导作用 ,应是农业发展银行 的重点发展方 向。对于农业银 行 ,应按其商业银行 的性质 ,剥离农业银行政策性业务 ,将农业银行承担的扶 贫贷款 、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粮棉油 附营业务 贷款等政策性贷款剥 离出来 ,避免商业性业务和政策 性业 务 的混营 ,以消除农 业银 行 的道德 风险。中国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与农业银行两者的业务混淆 ,分工不明导致 了内部运行的无效 率。让农业发展银行发挥 引导作用 ,让农业银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 ,这样才能各司其职,确保各 自有效运行并更好 的为农村金融服务 。

  (二)农村合作金融系资金问题解 决——合并农村信用社与邮政储蓄

  美 国农村合作 金融体 系是 由美 国政府 主导 设立农贷专业银 行及其基层机构从 而组 成信 贷系统 。最初的农村金融合作 组织都是在政府领导并 出资支持建立起来 的 ,随着国家资金 的逐步退 出,现在 的农村 合作金 融 已成为 由农场 主所 拥有 的合 作金融 机构 。可见其最初解决资金 的办法是先 由政府 出资 ,最终 到股权私有多元化。这样 ,一方面保证 了资金来源的持续性 ,另一 方面 ,也形成 了有效 的激励 机制 。

  对应 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 机构问题是:我国农村信用社自身 由于产权不明晰 、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历史包袱重 、资产质量差 、服务手段落后等因素制约 ,对农村 的金融服务缺乏动力 ,发挥不出应有作用 。而农村金融的另外一支力量邮政储 蓄 ,在农村虽有很在存款上 的竞争力 ,但它没有贷款功能 ,吸收农村资金并 没有用 于农业方面 ,而是走 了别的上存 渠道 ,只存不贷 ,更 加剧了农村资金 的外流 。两者一个资本来源不足 ,一个缺 乏有效 的发放渠道 ,把两者进行有机的结合 ,形成互补效应 ,一 方面 ,可 以将 邮政储蓄从农 村吸收的资金 留在农村 ,切断农村资金通过 邮政储 蓄外流的渠道 ;另一方 面 ,又缓解 了信用社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 。信用社资本充足率的提高 ,将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和竞争 能力 ,克服其 以往 由于资产原 因而难以有效服务农村金融 的问题 。

  (三)农业保 险的准公共品属性

  早期美 国农业保险是 由私营保 险公 司提供 的 ,但 由于农业保险 的风险巨大 ,其 经营的农作物保险均 以失败而告终 。为 了帮助农 民对付 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美 国政 府积极参与 了农作物保险计划 。现行的美 国农业保 险完 全 由商业 保险公 司经 营和代理 ,当然商业保险公 司经营时 ,会 受到政 府提供 的经营管理费和保险费补贴等有力支持。可见对 于农业保险的准公共 品属性来讲 ,政府的参与与主导 是必不可少的 。

  由于我 国农业“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和长期以来对农村金融发展 的抑制,导致农村缺 乏应有 的风 险保 障体制 ,保险公司不 敢涉足农业市场 。但是农业保险不可能完全按照纯商业化模式运作 ,农业保 险服务具有准公共 品属性 。我 国应把政府主导下的 、政府与商业保 险公 司“混合经营”的模式作为我国农业保险的主导形式 ,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农 业保 险制度 ,在政府引导下引进保 险公 司对农业 市场 的参与 。

  三、贷款组 织化的孟加拉国经验借鉴与中国现状分析

  由于农村多数贷款是小额贷款 ,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和交易成本高 的问题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认为借款人的组织化对解决此项 问题有重要作用 ,孟加拉在这方 面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孟加拉 国乡村 银行 因经 营小额扶贫贷 款而成功获得 2006年 度诺贝尔和平奖 。自孟加拉 国乡村银行 于 1974年创立以来 ,小额信贷受到了当地穷人的热烈欢迎 ,近60%的借款人 和他们的家庭 己经脱离 了贫穷线 。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 是一种非政府组织从事小额信贷 的模式。孟加拉 国乡村银行 以小组为基础的农 户组织要求 同一社区 内社会 经济地位 相近的贫 困人 口在 自愿 的基础上组成贷款小组 ,相互 帮助选择项 目,相互监督项 目实施 ,相互承担还贷责任 。银行根据 借款人的需求发放无抵押的 、短期的小额信 贷 ,但要 求农 户每 星期分期还款 。孟加拉 国乡村银行 在放贷的同时要求客户开设储蓄账户,存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必须购买孟加拉 国乡村银行的股份,从 而成为银行 的股东 。这个模式确保 了小额贷款 的高还款率被迅速推广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 的许多发展 中国家 ,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扶 贫方式 。对于我 国的实际情况而言 ,与孟加拉存在以下不 同之处 。

  (一)经 营小额扶贫贷款业务 的专门机构

  中国没有像 孟加 拉 国乡村银 行那 样 的金融 机构 专门经 营小额扶贫贷款业务 ,而现有 的金融机构不 愿经营这种业务 。因为农 村小 额扶贫贷款风 险大规 模小 、质量差 、成本高 、收益低 ,银行成本与收益不匹配。孟加拉经 营小额贷款 的机构都是在政府扶持下发展起来 的,在经营 中都给予一定 的补贴 。中国缺乏这样 的机构 ,导致贷款人的缺位。要想实现借款人组织化,先得建立类似 的机构 ,同时 ,起初政府对其应该给予必要的支持 ,再经 营中逐步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发展。最终 ,让借款人参与进来成为其股东 ,形 成 一 系列 的约 束 激 励 机 制 。

  (二)贷款对象

  孟加拉 国乡村银行要求农民以小组为基础 ,形成同一社 区 内社 会经济地位相 近的贫 困人 口在 自愿的基础上组成 的贷款小组 ,从而形成 “利益 均沾 、风险共担”的机制 。中国没有 以农 村社 区为单位把贫 困农 民组织起来形成贷款小组 。这样就无法解决 因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而引起 的监督信息 费用太 高的问题 。我们 可借 鉴孟加拉 国的经验 ,对 于我 国以乡村为单位的行政划分进行有效组织 ,构成类似的贷款小组。由于同一 乡村 内部彼此更加 了解 ,并能很好 的互相监 督 ,这样就减少 了信息 的不对称及道德风险问题 。

  (三)选择项目

  孟 加拉国的农 民贷款,组相互 帮助选择项 目相互监督项 目实施 ,相互承担还贷责任 。贷款d-,组的成员如果想获得贷款,必须先选好项 目;如果 没有 项目,则 申请 不到贷款 。中国的小额扶 贫贷 款一般都 不要求农 民先有项 目。在这种情 况下,贫困农 民在得 到贷款后很可能会用 于非生产方面 ,如看病 、为小孩交学费或家庭其 他支出等 ,这样还贷就没有保障 ,难 以保障专款专用 。可见 ,贷款 的 目的并不 只是简单选择对象发放款项 就行,而应该在贷款之前 ,就考虑贷款质量的问题 。让贷款成为获取利润 的资本 ,而不是救济款只能解一 时之急。

  (四 )贷 款抵押

  中国的额 扶贫贷款 一般 都要 求农 民有抵 押品 ,但 贫困农 民连维持 生计都 比较 困难 ,没有财产给银行抵押 ,他们 自然难 以获得小额扶贫贷款 。孟 加拉国乡村银行根据借款人 的需求发放无抵押 的 、短期的小额信贷 ,但要求农 户每星期 分期还款 。在放贷 的同时要求客户开设储 蓄账户 ,存款金额达 到一定程度 的时候必须购买孟加拉 国乡村银行 的股份 ,从 而成为银行的股东 。确保 贷款人 与借款人利益一致 ,促进还款积极性 。所 以 ,应该把重点放到还款上而不是贷款上,确保贷款的 良性循环是关键 ,单一的抵押只能压缩贷款 ,帮助不 了切实需要贷款的农 民。

  综上所述 ,一方面,我国应把重点放在农 村金融机 构的建设 上来 ,通过金融机构这个 中介来支持农村 的发展 。国家直接参 与并不利 于从 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 问题 ,只是一时的扶助。只有机构 自身能够保持 良好运行之后 ,才能和农村发展形成互动作用,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 ,应尝试贷款组织化 ,支持协助建立相关机构 ,并把重点放到引导贷款应用于好的项目,变为能够盈利 的资本,这样才有助于贷款 的健康运转与归还 ,也 确保 了贷款组织化 的持续性经营。

  参考文献:

  [1]朱文,王芳.《农村金融理论的政策主张评述及对我国的指导作用》.《乡镇经济》,2005,(10)。

  [2]肖雪.《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研究综述》.《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O1)。

  [3]姚耀军.《农村金融理论的演变及其在我国的实践》.《金融教学与研究》,2005。(05)。

  [4]康菲菲,王芳.《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启示》[J].《西南金融》,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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