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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研究

2011-02-11 09:45 来源:张开腾 刘遵乐

  摘 要:城市商业银行应该找准自身的市场地位,运用自身地方性的优势和信息的优势,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便利城市居民生活。城市商业银行应明确目标,开拓市场,增加自身利润,在地方做大做强,进而探索跨区域经营。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历史;问题;对策

  一、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历史

  第一阶段:城市商业银行建立。城市信用合作社自成立伊始存在着资本金不充足、资产质量低、不良资产比率高等问题,为克服城市信用社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经营素质参差不齐的弱点,城市信用合作社开始合并为地方商业银行。1995年6月22日,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城市商业合作银行的诞生。

  第二阶段: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1998年3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将城市合作银行改名为“xx市商业银行”,简称“城市商业银行”。

  第三阶段:尝试跨区域经营。上海银行2005年12月16日宣布,经中国银监会审核,宁波银监局已同意上海银行在宁波筹建分行。中国银监会表示,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对于达到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将逐步允许其跨区域经营,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开始了跨区域经营的尝试。

  二、制约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份额低

  中商情报网研究显示,截至2008年底,中国136家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41 320亿元,2003~2008年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资产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23.1%,存款余额33 928亿元,城商行总体和单体均实现资本达标;全年税后利润407亿元。但是城市商业银行依然不能与国有股份银行相比较,其资本在银行体系所占份额较低,所以其影响力比较低。

  (二)城市商业银行历史包袱沉重

  城市商业银行承接了原城市信用社大量不良资产,背负了原城市信用社留下的沉重的资金包袱,先天不足,成为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共同特征。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均要求,本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8%的最低标准,否则,将对其经营活动进行限制。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尚未达到8%的最低标准。

  (三)市场地位不清

  随着规模和业务的扩张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对市场定位和自身优势认志不清,盲目地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争夺大企业、大项目,不仅背离了“市民银行”的初衷,也使风险进一步增加。

  三、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措施

  (一)产权变更

  1.通过增资扩股调整原有的产权结构。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抵御经营风险能力的增强,必须扩大实收资本,增大资本充足率;同时,调整资本的结构,增加企业和个人的持股比例,逐步降低地方财政在其中的持股比例,从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2.通过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来改善产权结构。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期是比较长的,会所持股城市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董事会的成员也不再由政府垄断,公司治理将得到改善。

  (二)关注中小企业

  大多的城市商业银行资本规模较小,在大项目上难以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抗衡,在中小企业融资领域中却有优势。城市商业银行对地方的企业比较了解,拥有信息的优势,贷款比较容易监管,可以迅速的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

  (三)关注市民生活

  城市居民的生活体现于细小的日常各种费用的支付,要求比较基础,这与资本有限的城市商业银行所能提够的服务正好对应。根据本地区居民的生活以及消费习惯、理财习惯为本城镇居民量身定制理财产品,在便利了城镇居民的同时,提升城市商业银行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在当地的金融市场中获取客观的利润。

  (四)探索跨区域发展

  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不应该是为了单纯的跨区域经营而跨区域经营,而应该是为了本城市居民和企业的需要而进行跨区域经营。城市商业银行迫切要求通过资本和资产的重组,实现资源的整合。在跨区域经营方面,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实现产权结构的调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