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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3月面授:民法典收入准则税法三者衔接中的重点问题破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 2021/03/01 11:05:58 字体:

  【主办单位】正保会计网校|正保会计网校贵州服务中心

  【培训时间】2021年3月25-26日(周四、周五)

  【培训地点】贵阳市

  【相关费用】非会员2980/人(含培训、资料及午餐费用)   

        会员免费        加入会员>> 

  温馨提示:索要课程大纲及详细安排请与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贵州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851-85986991

【受益对象】财务经理及其他会计人员

【课程背景】

《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里程碑式的事件,标志着中国进入“民法典”时代。

 税法与民法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对税收制度、税法理论乃至整个财税法治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从事财税工作的广大税务师、企业财税人员及税务公职人员,应站在民法典的高度和视角重新审视税法和理解税法,全面准确掌握民法典最新变化以及对涉税事项处理带来的影响。

原《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被编入到《民法典》中,与合同相关的条款占据了《民法典》的半壁江山,基于合同形成的法律关系更加明晰、严谨和细化,为新收入准则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新收入准则和旧收入准则相比有颠覆性的变化,更加强调了合同对经营业务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各行各业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需要对财务、运营、税务、内控系统等方面做出调整,尤其是合同模板梳理工作,必须提上日程。

【课程收益】

掌握民法典与《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等废弃法律的联系和区别,从民法典的高度和视角解读相关涉税事项,充分理解税收的法定原则。

重点关注民事主体与纳税主体的衔接、民法下的意思自治原则与税法中的实质课税原则的协调,避免纳税风险,以切实维护纳税主体的权益。

重视合同签订,从源头预防和控制合同的法律风险。

准确识别合同,落实新收入准则在会计上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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