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82 苹果版本:8.6.82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没有担保余值,如何做会计分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1/06 11:16:28 字体:

  【问题】

  营改增以后,我公司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将买入的大型设备租赁给客户,没有担保余值,应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案】

  贵公司作为出租方,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1)公司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租出设备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未实现融资收益

  (3)分期收取租金时,结转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销项税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4)租赁期届满,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出租方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