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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免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北京市税务局
文号:
市税三字[1987]331号
发文日期:
1987-04-15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87)京农银发字篇58号《关于免纳三年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申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财政部(87)财税字篇035号、第036号关于对银行,保险系统征免房产税、
转发财政部“关于对银行保险系统征免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
北京市税务局
文号:
京税三字[1987]248号
发文日期:
1987-03-24
各分局、县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87)财税字第035号《关于对银行、保险系统征免车船使用税的通知》和财政部(87)财税字第036号《关于对银行、保险系统征免房产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国家教委〈关于申请免征税金的函〉的复函》的通知
发文单位:
北京市税务局
文号:
市税一字[1987]172号
发文日期:
1987-03-03
西城区分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87)财税营字第001号《对国家教委<关于申请免征税金的函>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国家教委<关于申请免征税金的函>的复函》
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
北京市税务局
文号:
市税三字[1987]124号
发文日期:
1987-02-10
市属各主管局、各分局、县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86)财税地字第008号《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摘转财政部《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
北京市税务局
文号:
市税三字[1987]40号
发文日期:
1987-01-16
各分局、县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86)财税字第326号《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及其340号《补充通知》摘转如下,请你们依照执行。 一、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
关于外国驻华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外籍人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
北京市税务局
文号:
市税三字[1987]103号
发文日期:
1987-01-01
对外分局: 最近,你局询问市政府发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细则后,对外国驻华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外籍人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如何掌握征免问题。现根据有关规定精神明确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
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
北京市税务局
文号:
市税三字[1986]551号
发文日期:
1986-07-12
各分局、县税务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6〕90号转发《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财政部(86)财税字第120号、税务总局(86)财税地字006号通知转发给你们
转发财政部《关于石化总公司所属企业征税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
北京市税务局
文号:
市税一字[1985]559号
发文日期:
1985-07-01
各分局、县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85)财税字第225号《关于石化总公司所属企业征税问题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五日关于石化总公司所属企业征税问题的补充规定(85)财税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铁道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案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
北京市税务局
文号:
市税二字[1985]450号
发文日期:
1985-06-28
海淀区分局: 现将财政部(85)财税字159号《关于铁道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案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关于铁道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案规定(85)财税字第159
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
北京市税务局
文号:
市税二字[1985]388号
发文日期:
1985-06-04
各分局、县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规定》和财政部对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委托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提支手续费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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