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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复习:税收法律关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08/21 16:42:2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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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方面 
内容 
1.权利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 
征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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