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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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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及常见误区 | |
2.税务筹划应关注的三大重点 | |
3.正确的税务筹划思路 | |
4.1.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务筹划-增值税 | |
4.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务筹划-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
4.2 纳税地点税务筹划 | |
4.3.1 纳税主体的税务筹划 | |
4.3.2 母子公司及总分机构的税务筹划 | |
4.4 征收方式的税务筹划 | |
4.5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的税务筹划 | |
4.6.1 利润转移法税务筹划 | |
4.6.2 小型微利企业税务筹划 | |
4.6.3 加速折旧的税务筹划 | |
4.6.4 企业所得税(做好事)的税务筹划 | |
4.6.5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税务筹划 | |
4.7 购买资产税务筹划-汽车 | |
4.8.1 老板借款的税务筹划 | |
4.8.2 通过公益捐赠的税务筹划 | |
4.8.3 高管年终奖的税务筹划 | |
4.9 三招搞定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 |
教学大纲
【课程大纲】
第一章:税务筹划必要性即效益
第二章:税务筹划三大误区及风险
第三章:税筹关注的三大重点
第四章:税务筹划实务操作
第一章:税务筹划必要性即效益
从李嘉诚出售物业节税3.4亿美金说起,看李超人如何税筹以及税筹的效益
第二章:税务筹划的三大误区
误区一、税筹工作高深莫测、复杂有加,非凡人所能为;
误区二、税筹工作没什么了不起,不需要税筹,和税务局搞好关系就好;
误区三、税筹就是找发票记账,增成本费用,少交所得税、个税甚至增值税;
实务中其他的“税筹”方法:
1、货款打入老板或者指定人员私人账户;
2、伪造合同、虚构业务,保持表面上的三流一致;
3、某明星式的阴阳合同“税务筹划”;
第三章:税筹关注的三大重点
第四章:税务筹划实务操作
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思路:税务是一门很大的学问,我们在学习税法和实际工作中都明白,交税是从纳税义务发生开始,征税方式、纳税主体、纳税身份、纳税地点以及不同税种的税收优惠,都会对纳税金额产生不同的影响。因而,正确的税务筹划思路应该是从这些要素入手进行税务筹划。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税务筹划
纳税义务那些事!财务人员最冤枉的事情是,税是你财务的事情。
第1招:现金折扣与销售折扣合理转化,节省增值税【税筹案例】
第2招:合理签署合同,进行房产税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第3招:土地使用税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二、纳税地点-企业设立地点的税务筹划
第4招:合理选择税收洼地,纳税地点下功夫
四大税收洼地详解
避开选择税收洼地税务筹划的重大误区
第5招:关注地区税收优惠,提前进行税务安排
税筹案例:广州深圳不同城市通过纳税筹划增加税后利润412.5万元
三、纳税主体的税务筹划
第6招:选择最适合的企业组织形式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根据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税务特点,合理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没有最好,只有最适合。
第7招:母子公司及总分机构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四、利用征收方式的税务筹划
第8招: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方式的适用性及选择原则【税筹案例】
五、利用纳税人身份的税务筹划
第9招: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筹划
一般认为,小规模纳税人规模小,征收率低,税负也低,真实情况是否如此?【税筹案例】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六、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税务筹划
第10招:利润转移法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第11招:利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第12招: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第13招:企业做捐赠的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第14招:合理安排残疾人就业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七、购买资产的税务筹划
第15招:购买汽车的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八、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
第16招:老板借款的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第17招:工资与公益捐赠的纳税筹划【税筹案例】
第18招:高管年终奖的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九、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
第19招:如何合理降价做好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第20招:合理增加成本做好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第21招:合理推迟清算时间的税务筹划【税筹案例】
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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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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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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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辅导课程、费用及费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辅导课程、讲义及价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2.2 乙方按照甲方最终选报的课程、班次、服务及实际交纳的学习费用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
2.3 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讲义、配套资料、答疑服务等以当年对应课程辅导的招生方案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老师、课程、大纲、答疑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变更具体服务内容和细节。
2.4 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课程、分期贴息优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若原包装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应费用)。
2.5 购课规则
2.5.1 直播课程开课前,甲方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未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可免费申请更换一次;
2.5.2 甲方如当期无法上直播课,可在报名交费1年内免费申请一次补学机会;
2.5.3 课程有效期内申请退费,若已听课,则需根据具体听课时长扣费【费用计算规则为:(甲方实际交费金额-甲方实际交费金额×20%)÷课程总时长×甲方已听课时长】,若未听课只下载了资料讲义,则需在实际交费金额中扣除20%的费用,剩余的金额退还甲方;
2.5.4 直播课因其教学特点,若因故未达到开课标准,可能会延期或调整,遇此特殊情况时网校将及时通知,并可为学员办理更换同类型的相应课程;
2.5.5 体验课程(或免费课程)购买后请按时进入直播教室听课,体验(或免费)内容不提供以上购买正式课程的学员所享有的更换、补学及延期等服务;
2.5.6 购课后须在页面提示的关闭时间前观看课程,课程关闭后可按2.5.2约定申请补学,逾期视为放弃补学,乙方不再提供退费或补学服务;
2.5.7 课程退换政策:网校课程为服务类商品,购买后无任何在线学习及下载使用记录,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换课”;
2.5.8 如需发票,请在报名交费后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权利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30天/90天/180天”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网站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
3.2 义务
3.2.1 甲方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3.2.2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传播下载的课程及讲义、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4.1.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4.2 义务
4.2.1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4.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特殊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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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甲方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登录、访问异常或操作异常等情况,乙方出于保护原则,将锁定相应账号, 届时甲方登录账号或学习权限将受到限制,如有疑问可联系乙方官方客服。
6 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6.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6.3 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7 争议的解决
7.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7.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7.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8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9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10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本协议中甲方所报课程听课权限之日起至所报课程规定学习期限到期为止。
11 其他约定
11.1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1.2 如甲方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到开放课堂其他会计实务课程,类别价格高于本课程以外的辅导课程,则本协议自甲方课程升级至辅导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课程升级后的新班次协议书为准。
11.3 本协议生效后,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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