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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2.12.17)

2012-12-17 17:15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简述财务管理环境中的经济环境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影响(财务管理)

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下,财务管理活动内容比较单一,方法比较简单;市场经济体制下,财务管理活动内容比较丰富,方法也复杂多样;

经济周期:可以分为复苏、繁荣、衰退和萧条几个阶段,在不同的阶段,企业应相应采用不同的财务管理战略;

经济发展水平:财务管理应当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以宏观经济发展目标为导向,从业务工作角度保证企业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的实现;

宏观经济政策: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汇体制、外贸体制、计划体制、价格体制、投资体制、社会保障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等改革措施,会深刻地影响企业的发展和财务活动的开展;

通货膨胀水平:通货膨胀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1)引起资金占用量的大量增加,从而增加企业的资金需求。

(2)引起企业利润虚增,造成企业资金流失。

(3)引起利润上升,加大企业的权益资金成本。

(4)引起有价证券价格下降,增加企业的筹资难度。

(5)引起资金供应紧张,增加企业的筹资难度。

提示:

(1)在影响财务管理的各种外部环境中,经济环境是最为重要的。

(2)通货膨胀应对策略

通货膨胀初期:

(1)进行投资可以避免风险,实现资本保值。

(2)签定长期购货合同,以减少物价上涨造成的损失。

(3)取得长期负债,保持资本成本的稳定。

通货膨胀持续期:

(1)采用比较严格的信用条件,减少企业债权。

(2)调整财务政策,防止和减少企业资本流失等。

【疑难问题解答】

问题: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指的是什么,如何核算?(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包括资本化支出与费用化支出。

(1)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发生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企业发生的一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能涉及到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当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2)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①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企业对固定资产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③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较短的期间内进行摊销。

【易错易混辨析】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范围(经济法)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范围包括:

(1)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性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出资人设立企业的目的在于通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经济利益。国家出资企业的设立目的虽然与普通企业不完全一样,但从国家出资企业获得利润分配,以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也是其主要目的之一。根据本法第5条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关法律对上述国家出资企业向国家出资人分配利润都进行了规定。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6条规定,企业必须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依法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

应当注意的是,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范围的应是国家依法从企业“分得的利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在依法实施分配之前属于企业所有,不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企业在获得利润后,应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并缴纳税金,其后方能依据法定程序将剩余利润向出资人进行分配。企业通常按照出资比例或者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同时,国家出资企业分配利润应当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或者由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只有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企业章程规定分配给国家的利润,才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2)国有资产转让收入。根据本法第2条规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国家在对企业出资后,既可以通过行使出资人的资产收益权获得企业利润分配,也可以将其出资人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国家将其出资人权益有偿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属于本法所说的国有资产转让;因转让而取得的收入,属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范围。

(3)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国家出资企业在设立以后,可能因为经营情况变化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经营活动并解散。企业解散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清算,清偿企业债务、支付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并支付清算费用。企业在支付完上述费用后剩余的财产,应按照出资比例向出资人分配。国家作为企业出资人所获得的上述收入,属于清算收入。这部分收入也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范围。

(4)其他国有资本收入。即国家作为国家出资企业的出资人所获得的其他收入,也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范围。

【历年考题剖析】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的,应予终止确认。( )(中级会计实务-判断题-2010年)

答案:正确

解析: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①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包括报废、毁损和出售;②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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