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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2013.06.25)

2013-06-25 16:19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报销差旅费大于出差借款的处理

问:支付职工出差借款、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报销差旅费大于借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复:因支付职工出差借款所需的现金,按借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等,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如果报销差旅费大于借款时,超出部分支付现金给出差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库存现金”科目。

[例]某小企业办公室王某出差预借差旅费5000元,报销5400元,以现金补足差额。

会计分录:

①借:其他应收款—王某5000

贷:库存现金5000

②借:管理费用5400

贷:其他应收款—王某5000

库存现金400

如报销4800元,交回剩余款,则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4800

库存现金200

贷:其他应收款—王某5000

【纳税实务咨询】

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肉桂油桉油香茅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5号)规定,肉桂油、桉油、香茅油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其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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