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又到一年报名时;为了注税,我们坚守着“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意志!2014年的注税学友们,行动起来“马上”报名让我们共同宣誓……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资源税的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房产税的征管缴纳是如何规定的
>精华:理想简历的5要素
>春节同学朋友聚会那些事
> 2014注税考试宣誓动员会活动
【名师专栏】
奚卫华老师讲解的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规定(税务代理实务)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1)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的“产权”必须发生转让
房地产的出租、抵押,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2)转让房地产过程中双方纳税情况
转让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
承受方:契税、印花税
从2008年11月1日起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