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与财务收支审计,主要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事项的审查,综合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因此审计范围要求更广,质量要求更高。实际工作中感到,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财务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查。而且还要注重对其他资料的审查,通过对有关的其他信息加以筛选和分析,发现有价值的线索,进一步查深查透审计项目,从而客观、准确的评价领导干部。归纳起来,需要重点审查的其他资料主要有:
一是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及工作总结。这些资料可以总体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内组织并实施的重大事项,审计时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按审计时间范围要求提供齐全的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并纳入主要审计程序,注意关注其中叙述的与单位资金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重大投资事项等内容,如果所反映的资金收支情况在财务账簿中没有记载,就需要进一步核实。
二是单位的会议记录。其反映被审计单位重大活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建章建制等事项从计划、讨论到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审计时,应涵盖被审计单位审计时间范围内的所有会议记录,重点调阅重大活动的会议记录,观察领导干部“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审阅时对“租赁收入、集资建房、设备购置”等敏感内容应予以特别关注,并与财务账簿中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要求财务人员作出解释。
三、经济档案。被审计单位经济档案中往往存放着一些重要的经济资料,如房屋租赁合同、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协议、承包协议、集资联建意向书等,这些都是审计中极为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审计时可以根据有关合同、协议的订立内容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以便发现问题,进一步展开调查。
四是单位人员花名册、机构职责和业务流程介绍。这些其他资料看似与审计事项无关,其实不然,通过浏览上述资料可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熟悉各部门的业务流程和他们之间的关联关系,根据已充分掌握的情况再去审查会计资料,深入分析,进一步调查,就可以抓住问题的本质,查清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