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3-2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着力构建税收法治环境化,为税收事业新时代的新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现将2018年度区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区局坚持依法行政这一工作原则,着力构建税收环境法治化,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公职律师为主体,以落实减税降费为抓手,以落实“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核心,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转变税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提炼治理法治化经验,为纳税人提供现代化法治税收服务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税源形势,认真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工作要求,坚持重点税源存量提升和新兴税源增量发展并重的组织收入方针,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加强税款入库情况监督监控,不断改善收入质量和结构,为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坚实的税收财力支持,全力完成组织收入任务,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向好的发展势头。
二是依法发挥税收职能。2018年,区局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年末税务总局发布的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26条措施”,打通政策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展政策辅导覆盖面,力争区内企业“应知尽享”各类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重点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综合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简档降率”改革、留抵退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实施等工作,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三是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根据税务总局、省市局要求,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结合税制改革新要求,适应税源结构新变化,进一步完善税收岗责体系,抓好改革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工作,为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构建制度化平台。大力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展现了充分的担当意识和实干精神,对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联络(督导)组布置的改革任务清单,逐项分解落实,顺利打赢新机构挂牌、“三定”制定落实、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三大主攻战,确保了全区改革和税收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加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录管理,对不属于税务行政审批目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政审批;凡是已经取消的审批,一律不得再审批,或者以其他名目搞变相的审批;在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自行再另设审批项目。区局不仅及时推送更新总局关于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最新文件,而且通过LED显示屏的方式持续滚动播放包含审批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和共同审批部门等内容。
五是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区局认真落实省市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要求,转变理念,转变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使权力做减法,给责任做加法;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不属于税务行政审批目录的事项,一律清除出行政审批清单和执法权力清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规范文件制定及审查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等工作的要求,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严格遵守程序性要求。2018年拟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部门完成合法性审查,杜绝县级税务机关未经授权擅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行为,从源头上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
二是完善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2018年度区局认真做好新一轮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规范落实日常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强化依法治税(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局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依法治税重大问题,有效地将依法治税工作放到税收工作大局进行统筹,促进了税收法治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建立区局党组统一领导、局领导分工负责、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科室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组织实施、协调督促、落实配合、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深入开展依法治税(行政)工作,有效发挥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结合区局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区局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决定相关重大事项之前,主动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经会议集体充分讨论,并在建立事后决策效果追踪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区局在行政决策中的法治参与度,提高国税机关重大决策的效率和水平。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税收行政执法体制和内部管理规范化。进一步优化区局岗责体系,科学定岗定责定编,实现人力资源向征管一线倾斜。根据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推行数字人事,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管理。
二是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完善区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积极落实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精神,严格遵循“首违不罚”精神,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创新税收执法方式。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部署,积极践行“互联网+税务”,持续优化税收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区局建立了更加人性化的容缺受理制度,如纳税人无法提供非关键性材料或材料有误但承诺事后补齐的,在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实行预先受理机制,纳税人补齐材料后可直接领取受理结果;2018年5月自助办税服务厅建成启用,共配备16台自助设备、16台自助电脑,可办理发票代开、发票验领、发票认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等业务,设置24小时自助办税厅,满足纳税人“7×24小时”全天候办税需求;实现了公民个人办事事项“就近办”,在下沙街道、白杨街道设置协税护税点,部分公民个人办事事项可在两街道直接办理完成;构建起了“网上办税厅为主,实体办税厅兜底”的新型办税模式。
四是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金税三期”及电子税务局等数据优势,结合实名制叫号和刷脸办税机制,强化数据管税,强化风险管控,做实税源管理。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大厅运用现代化网络科技,在全省范围率先试点推行“人脸识别”设备,采用人脸生物识别比对技术,借力大数据,为纳税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服务,让办税更放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区局高度重视做好内控平台上线工作,扎实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内控专岗和联络员制度,由税务干部专岗负责,对税务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和梳理风险点,实现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有效提高执法准确率,切实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二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接受外部监督。区局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落实税收执法督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完善纳税人举报投诉应对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根据省市局的工作要求,2018年度区局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精准发力,精确落实,按要求完成自查、重点督察、编写典型案例和专题、撰写调研报告、报送报表等各阶段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降低了执法风险。
三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区局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关,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大力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严格遵循《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妥善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做好与复议机构以及当事人的沟通和协调,积极稳妥处理各类涉税争议。
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并加强纠纷预防。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税收工作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贯彻落实《税务系统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办法》及《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范信访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环节处理程序,加强重点节假日和会议期间,尤其是全党重要会议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和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区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8年区局重点公开了包括机构改革公告、新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工作信息、行政许可、涉税通知在内的政府信息,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二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做好“开发区国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发建设,完善新媒体更新维护日常机制,全力搭建以网站信息平台、电子互动平台和公众传播平台为载体的政务公开机制。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加强发布信息的内容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做好重点工作的网上宣传以及在线访谈等网民互动活动。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区局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建立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并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区局《领导干部学法机制、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将依法治税(行政)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必修内容,创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的法治理念环境。
二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区局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全员学法培训。邀请区局常年法律顾问为区局干部做税务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问题培训讲座,通过实务问题的法律分析,全面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提高学法热情,提升培训效果。
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区局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区局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法相关制度和计划,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之外,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在“12.4”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大力推进税法“六进”活动,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2018年4月,开发区原国税、地税携手走进杭州市高科技企业孵化园区,借助2018“创in下沙”创业创新大赛平台,联合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创业创新”税收宣传活动。税务志愿者通过宣传介绍“双创”税收优惠政策的利好,普及税法基础知识,全面展示开发区税收营商环境,争取创新创业项目落地、人才落户下沙,助力“凤凰计划”。
四是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区局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纳税遵从正向激励作用明显。
五是促进税收社会共治。区局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加强协税护税制度建设,依法实施涉税中介行业监督管理,鼓励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涉税专业服务。核实已采集的机构信息,辅导新设立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定期发布对外公告。按照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区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开展打击“黑中介”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促进涉税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与法治人才培养使用。区局大力支持政策法规工作,着力加强法制科室力量配备,强化法制工作线的人员保障,重视对法治人才的培养选拔,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鼓励现有法律专业人才继续学习进步。
二是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执法辅助人员规范管理,严格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区局积极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2018年区局继续聘请资深社会律师担任区局法律顾问,初步建立了一支由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成的综合法律人才队伍。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体制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区局按照省市局要求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将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是优化选人用人导向。区局充分重视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将依法行政能力考查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三是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区局在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改进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提高法治指标所占比重。通过筑牢学法用法刚性约束的关口,构建起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闭环,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在全系统营造“办事靠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19年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之年。区局2019年将继续深化依法治税实践,着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法治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发挥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核心平台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落实好领导干部述法评议。
二是继续开展“三项制度”试点。继续在区局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及实施工作,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提升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应对水平。
三是推进权责清单建设。继续落实省市局对清单建设的要求,推进区局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化工作,严格实行各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二)开展法治品牌建设
一是创新特色法治项目。积极学习应用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对照自身,查摆问题,提升做法;进一步打造开发区特色法治项目,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情况,挖掘法治工作亮点,在新一年的税收法治工作中求先争优。
二是继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建立局内法律专业人员定期交流机制,加强与全市公职律师的业务合作与学习,进一步提升公职律师等复合性人才使用水平,增强现代化税收法律服务质量,回应税收执法新需求。
(三)规范税收行政行为
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严格实行省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分类管理办法》,推进税收管理从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不断推进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法治化。
二是规范各类行政行为。严格落实内控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行政行为的日常规范,及时发现问题并纠错问责;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基准,确保本辖区税务机关各部门对相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标准一致。
(四)防控法律风险
一是做好行政救济。坚持复议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处理涉税争议,最大限度化解税企矛盾。坚定维护税法尊严,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是提升应诉能力。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专业化水平,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应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能力。
(五)推进普法工作
围绕“七五”普法主题,确保普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抓紧税法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减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管理相结合,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努力打造依法、文明、规范、和谐的法治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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