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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颁布时间:2019-09-26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制发或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我局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拟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电话: 0572-2158029;

2.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体育场路99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法制科(邮编:313000);

3.电子邮箱:63251856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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