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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重组税务咋处理?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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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2 06:01
#中级职称#
股权收购是企业重组的重要形式之一,其税务处理根据不同条件可以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 一般性税务处理方面,收购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也就是说,收购方按照实际支付的对价,包括现金、非现金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来确认所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例如,A公司以1000万元现金收购B公司持有的C公司股权,那么A公司取得C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就是1000万元。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即被收购方转让股权的收入减去股权的计税基础后的差额。如果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是800万元,那么B公司应确认200万元(1000 - 800)的股权转让所得,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其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等不会因为股权收购而发生改变。 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收购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等。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收购企业的股东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这样可以起到递延纳税的效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企业的重组活动。 企业在进行股权收购重组时,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税收法规,合理选择税务处理方式,以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同时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阅读 43
公司的特征包含哪些?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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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2 06:01
#中级职称#
公司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首先,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作为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是相分离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时,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公司主张权利,而不能直接向股东主张权利,除非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形。 其次,公司具有营利性。公司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利润,通过开展各种经营活动,为股东创造经济利益。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的重要标志。公司会通过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生产效率、拓展市场等方式来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再者,公司具有社团性。传统意义上的公司通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的,具有集合性的特点。多个股东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分享公司的收益。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人公司等特殊形式,但这并不改变公司社团性的总体特征,因为一人公司只是公司形式的一种特殊情况,大多数公司仍然是由多个主体共同参与设立和运营的。 另外,公司具有依法设立的特征。公司的设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有专门的公司法来规范公司的设立、运营、变更和终止等行为。公司在设立时要满足法定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组织机构等要求,并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合法地开展经营活动。 最后,公司具有股东有限责任的特点。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大大降低了股东的投资风险,使得投资者更愿意参与公司的投资和经营。与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比,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吸引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公司中,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壮大和经济的繁荣。例如,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只需按照其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当公司
阅读 50
老师,红色划线部分的表述正确吗,怎么一会儿是发售时,一会儿又是发售日??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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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8 18:26
#中级职称#
您好,表述正确。 发售时 是时间段概念, 发售日 是具体日期,但在此语境下都围绕可转换债券发行定价相关,可理解为以发售日为主要的发行相关时段,表述合理。 政策依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十条规定,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应在发行时确定,通常高于发行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阅读 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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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题,a选项,答案写的是不要求债权必须到期,但是答案选了这个选项,是不是答案错了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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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6 22:03
#中级职称#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没有错。撤销权的目的在于防止债务人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并不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所以A选项“甲欠乙的债务必须到期”这种表述是错误的,在这道题里不应该选A选项。可能是答案在选择选项时出现了失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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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可转回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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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9 21:51
#中级职称#
您好,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以下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可转回: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含资本化开发支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及井相关设施、使用权资产。这些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后续即使价值回升也不能转回,仅能在资产处置时结转对应减值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属于可转回范畴,适用各自对应单项会计准则,不执行第8号准则的不可转回规定。计提减值的标准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阅读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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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问题为什么不考虑债务成本的所得税问题?材料二给出税率那么在第四问题中就不适用了吗
小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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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13 18:11
#中级职称#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时是否考虑债务成本的所得税影响,取决于题目给出的是利息率还是资本成本率。若给的是利息率,需乘以1-所得税税率,因为利息支付可抵税;若给的是资本成本率,已考虑过所得税影响,就不再乘以1-所得税税率。 在甲公司生产线投资项目中,题目给出的负债资本成本为5%,这是税后资本成本,已经考虑了所得税的影响,所以在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时不需要再乘以(1-25%)。因此,资料二中给出的25%所得税税率,在债务成本已经是税后的情况下,在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时不需要重复考虑。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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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问,让判断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写原因吗,我写了,但是答案没有写,只说应该不应该确认了,不知道什么问法用写原因,什么问法不用写,主要是怕答案只写了结果,我写了原因,但是原因表述不完整会不会扣分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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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7 16:26
#中级职称#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题目只是单纯要求判断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通常只写“是”或“否”的结果即可。但要是题目明确让“判断并说明理由”,那就得把原因写出来。 如果题目没要求写原因,你写了且表述不完整,一般不会扣分。只要判断结果正确,通常不影响得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答题时要仔细看题目要求,按要求作答。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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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甲公司为建造厂房从银行取得专门借款;2025年2月10日,甲公司赊购一批物资(且所形成的负债为不带息债务);2025年3月1日,开工进行实体建造;2025年3月15日,支付第一笔款项。甲公司开始资本化的日期为()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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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8 06:27
#中级职称#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开始资本化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025年1月1日取得专门借款,满足“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 2025年2月10日赊购物资形成的是不带息债务,不属于资产支出,不满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的条件。 2025年3月1日开工进行实体建造,满足“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这一条件。 2025年3月15日支付第一笔款项,满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 综上,三个条件在2025年3月15日均已满足,所以甲公司开始资本化的日期为2025年3月15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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