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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那这样如果丙找了乙,乙又清偿了!票据金额,那乙的损失怎么办呢??
云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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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8:21
#CPA#
在这种情况下,乙公司不能再找甲公司或者出票人。 虽然甲公司自行完成了背书记载但尚未交付给乙公司,然而票据具有无因性,一旦票据经背书转让给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的丙公司,丙公司就依法享有票据权利。 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后,其前手的抗辩事由被切断。即使甲乙之间没有实际交付票据,也不影响丙公司向乙公司行使票据权利。 当丙找乙行使票据权利后,如果乙进行了清偿,其损失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票据转让存在其他相关约定或法律关系,乙公司可能依据这些约定或法律关系来寻求自身损失的补偿或解决办法。 但从票据关系本身来看,乙公司不能再依据票据关系向甲公司或者出票人主张权利。
阅读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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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 方便请看下问题 我现在是票据的最后一个被背书人。但是前面票据背书不连续影不影响我取得票据权利取决于我是否善意?付款人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是会成立吗?背书不连续属于基础关系问题吗?上次提到的基础关系还是基础什么指的是什么?合同关系吗?
云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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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8:16
#CPA#
首先,如果您作为票据的最后一个被背书人,前面票据背书不连续,您是否能取得票据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您是否为善意、支付了合理对价等因素 付款人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在一定条件下是成立的。因为背书连续是票据形式上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条件 背书不连续不属于基础关系问题。票据的基础关系一般是指票据的原因关系(比如买卖、赠与等合同关系)、资金关系(比如付款人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等 所以,当提到票据的基础关系,可能是指票据背后所赖以产生的合同关系、资金往来关系等关系 总之,背书连续对于票据权利的行使有重要意义,但在某些情况下,基于善意取得等规定,持票人即使面临背书不连续的情形,也可能获得票据权利。同时,付款人在背书不连续的情形下,有权以此为由拒绝付款,但持票人能证明自己合法取得票据权利等情形除外。
阅读 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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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的追索权问题 如果支票的付款人宣告破产,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保证人、出票人进行期前追索。请问这个结论正确吗? 另外,按照讲义中法条的理解,如果支票人的出票人宣告破产,持票人不能期前追索,那么提示付款的时候出票人账户没钱支付怎么办???(假设没有保证人和背书人)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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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8:03
#CPA#
关于支票付款人宣告破产的追索权 在支票支付过程中,如果付款人(通常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宣告破产,这直接影响到支票的支付能力。然而,根据支票法的一般原则,付款人破产并不直接导致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保证人、出票人进行期前追索。期前追索通常发生在票据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而付款人破产并不直接等同于票据被拒绝承兑或付款。 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付款人破产导致支票无法兑现,持票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出票人或其他票据当事人主张权利,但这更多是基于票据法中关于票据无因性、流通性和信用性的原则,以及民法中关于合同违约和债务追偿的规定,而非直接依据期前追索权。 关于出票人宣告破产的提示付款问题 如果支票的出票人宣告破产,而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时发现出票人账户没有钱支付,这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支票是一种见票即付的票据,持票人首先应当尝试通过正常的银行渠道进行提示付款。 如果银行以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持票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行使追索权:虽然这是在票据被拒绝付款后进行的,但持票人有权向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如存在)等票据当事人进行追索。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包括支付票据金额及相应的利息和费用。 法律救济:如果追索无果,持票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票据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破产债权申报:如果出票人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持票人还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总结 支票支付过程中遇到付款人或出票人破产的情况确实会给持票人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在接受支票作为支付方式时,持票人应当谨慎评估对方的信用状况和支付能力。同时,在发生支付问题时,持票人应当积极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阅读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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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问老师,简易交付里面,物权发生效力的时间是从最一开始就占有的时间,还是两人自双方合意生效且交付行为完成时呢?书上说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但是我不明白的是这指的是前面那个时间还是后面的那个时间?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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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8:00
#CPA#
在探讨简易交付中物权发生效力的时间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简易交付的定义和特点。简易交付,又称为“无形交付”,是指财产出让人将特定财产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在这种交付方式中,由于动产已经在先前为受让人占有,因此双方当事人只需达成合意即可完成交付,而无需再进行现实的交付行为。 关于物权发生效力的时间,它通常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相关联。在简易交付的情况下,物权发生效力的时间并非是从最一开始占有的时间算起,而是从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即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开始。这里的“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就动产的转让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该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从而产生了法律上的约束力。 因此,在简易交付中,物权发生效力的时间应当是两人自双方合意生效且交付行为(尽管是形式上的,因为实质占有未发生变化)完成时。这里的“交付行为完成”更多地是指法律上的交付完成,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动产转让的合意,并且该合意符合法律要求,从而引发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总结来说,简易交付中物权发生效力的时间是双方当事人就动产转让达成合意,并且该合意生效时,而不是从最初占有的时间算起。书上所说的“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指的就是这个合意生效并且引发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的时刻。
阅读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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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帮我看一下有没有错的,谢谢
云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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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7:54
#CPA#
同学您好 没有发现错误的
阅读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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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证券交易所中,可以交易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有( )。 A.证券公司柜台市场 B.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C.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D.证券交易所 正确答案 : C,D【知识点】公司债券的交易 答案解析 : 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在证交所上市交易或者全国股转系统转让。 问题: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 涉及的交易地点能帮忙总结一下吗?平时接触太少了。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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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7:52
#CPA#
证券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要交易: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及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证券。 特点:具有高度的组织化、集中化、标准化和公开性,是证券市场的核心。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主要交易:主要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提供股票转让服务,也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债券进行转让。 特点:相对于主板和创业板,新三板市场门槛较低,更注重企业的成长性和创新性。 证券公司柜台市场: 主要交易:非公开发行、转让的证券,如私募股权、私募债券等。 特点:交易双方主要通过证券公司的柜台进行协商交易,具有灵活性高、个性化强的特点。 区域性股权市场(四板市场): 主要交易:特定区域内的企业股权、债权等融资和转让服务。 特点:服务于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股权融资和转让,具有地域性和针对性。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主要交易:金融期货和期权合约,如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 特点:专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为投资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银行间债券市场: 主要交易: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特点:主要面向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交易规模巨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黄金交易所: 主要交易: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现货和延期交收合约。 特点:专注于贵金属市场的交易,为投资者提供贵金属买卖的平台。 总结来说,证券法律制度中的交易地点根据证券的种类和交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包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 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多个层次和类型的市场。这些市场共同构成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体系。
阅读 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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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递烟年金不可以这样算,这样算的还不对,感觉也挺有道理的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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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7:5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样算也没问题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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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是过半数还是2/3通过
小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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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7:49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是过半数通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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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请问下:这两个法条我每次用不准,不会区分,麻烦老师指导下哪个法条什么情况下用? 【案例6答案 1.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基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 2.A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聂小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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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7:34
#CPA#
你好,我看下你的问题稍等
阅读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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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大于建设工程款债权,建设工程款债权大于有担保的债权。” 这个矛盾了?有担保的债权大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云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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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7:33
#CPA#
在破产程序中,各类债权的清偿顺序通常遵循一定的规则。一般来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具有优先受偿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一定优先于所有其他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在房地产破产案件中,各类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清偿顺位大致为:预售后小业主的权利>建设工程款债权>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
阅读 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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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筑业税负率指的是企业所得税,还是增值税加企业所得税再÷营业收入总额?计算公式发一下,谢谢!
钟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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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7:30
#CPA#
指的企业缴纳的所有税种 =(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
阅读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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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的股权价值是内在价值,市盈率法计算出来的则是相对价值。请问 这个内在价值是什么意思,跟相对价值有什么区别?
钟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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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7:12
#CPA#
内在价值就是股利收益的折现价值,主要影响因素就是股利和折现率,属于公司内部的决策影响范围 相对价值是根据类似公司的价值作为参考,根据每股收益计算价值,由于市盈率参考可比公司的,所以指标带有的相对性
阅读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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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老师请帮忙看下我的问题 都拟取消收购计划并公告了,还需要再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吗?如果不需要,也谈不上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的说法。
云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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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7:08
#CPA#
如果已经拟取消收购计划并进行了公告,就不需要再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了。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阅读 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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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 请看下我的问题 我的问题:支票 出票人想给50万,持票人填写了100万,银行钱够的话,就被付给持票人了?
钟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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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7:04
#CPA#
如果账户有钱 就按照最后记载于票面的金额支付 授权补记代表了对于持票人的信任
阅读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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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老师,我想问增值税加计扣抵扣的比例怎么算,是不可加计扣除的增值税用207*500/(2400+2100+900+1500)还是用207*500/(2400+2100+500)老师我不理解是,他说其余均用于一般项目,是不是那个比例分母只算免税和一般计税就可以了呢,简易计税需要算到分母里吗?如果算到分母里,分子是不是也需要加上简易计税的900+1500呢?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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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6:3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题目前面已经回复您了,您可以参考一下!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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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增值税加计扣抵扣的比例怎么算,是不可加计扣除的增值税用207*500/(2400+2100+900+1500)还是用207*500/(2400+2100+500)老师我不理解是,他说其余均用于一般项目,是不是那个比例分母只算免税和一般计税就可以了呢,简易计税需要算到分母里吗?如果算到分母里,分子是不是也需要加上简易计税的900+1575呢?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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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6:31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囗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简易计税销售额需要计入到销售额分母中。 分子是500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207*500/(2400+5/1.13(包装物押金)+2100+900+1500) 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您可以将该题目的具体答案发过来,我们再有针对性的进行探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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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增值税加计扣抵扣的比例怎么算,是不可加计扣除的增值税用207*500/(2400+2100+900+1575)还是用207*500/(2400+2100+500)老师我不理解是,他说其余均用于一般项目,是不是那个比例分母只算免税和一般计税就可以了呢,简易计税需要算到分母里吗?如果算到分母里,分子是不是也需要加上简易计税的900+1575呢?
小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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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6:2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老师,我想问增值税加计扣抵扣的比例怎么算,是不可加计扣除的增值税用207*500/(2400+2100+900+1575)还是用207*500/(2400+2100+500)老师我不理解是,他说其余均用于一般项目,是不是那个比例分母只算免税和一般计税就可以了呢,简易计税需要算到分母里吗?如果算到分母里,分子是不是也需要加上简易计税的900+1575呢? 回复: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囗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简易计税销售额需要计入到销售额分母中。 分子是500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207*500/(2400+5/1.03+2100+900+15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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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是c,投房后续计量公允价值计量还能改成本法吗?不是不能改的啦
小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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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6:22
#CPA#
你好,是在合并层面统一按母公司口径
阅读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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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中,这两个上标和下标分别怎么打字打出来?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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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6:1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上标:使用^符号,例如,要输入上标为2的2,可以打字"2^2"。 下标:通常情况下,下标是通过在文字下面加一条线来表示的 请注意,这些是手打时的方法,如果使用的是公式编辑器或者数学软件,可能会有更精确的方法来输入上标和下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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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当月申报增值税的时候申报金额小于开票金额,怎么办呢,之前未开票的多开了
高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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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6:05
#CPA#
你好,开票金额按照发票填写,未开票填写负数,按照这样申报就可以的
阅读 1682
收藏 7
第一问,税后付现成本,5584500*(5.5%+6.5%),这一部分没有×(1-25%),为什么呢?
小敏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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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5:50
#CPA#
你好,同学,5584500是每年的税后现金流量,已经考虑了所得税。
阅读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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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财管,第11章。 老师好,请问这道题第(2)问中,(新政策)应收账款应计利息的算式里,甲产品×40%,乙产品×60%是什么?(图2红色箭头)。〔图3箭头〕视频讲的时候老师手写算式里甚至都没有40%和60%,老师算了一遍:甲(没×40%)是3.84,讲乙的时候看了一眼算式里有个60%,直接说:〔也是60%,那就跟甲一样了,就不带着算了〕,估计是把60%看成乙的变动成本率了。我看整道题里都不存在这俩百分比(怀疑是讲义写错了),我觉的也是和肖晴初老师讲的甲产品一样3.84,同样乙就该是5.12。(不分别×40%和60%的话)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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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5:33
#CPA#
同学你好, 甲产品×40% 乙产品×60% 这两个是 这两种产品的销售额 题目说了,产品结构不变,所以,是它们两个的销售占比 变动成本率,是你的公式中后面的部分 甲=60/100 乙=240/300
阅读 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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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能不能用于弥补亏损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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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5:21
#CPA#
您好,资本公积金不可以用于弥补亏损
阅读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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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中的税法难度怎么样?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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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5:18
#CPA#
同学你好! 它属于 6个科目中 几乎最简单的一科了, 好好学,一定能通过
阅读 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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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上市实体整体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增加关键审计事项部分,通用目的的审计报告不会有无法表示意见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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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5:1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有无法表示意见的。 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上市实体整体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增加关键审计事项部分。如果是无法表示意见这种特殊情况,就不需要加。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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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计算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时 对购买日评估差额的调整 为什么评估增值的或有负债(购买日未确认 年末已确认)要加到被合并方净利润中。 负债不是应该减利润嘛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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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4:52
#CPA#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当存在评估增值的或有负债(购买日未确认,年末已确认)时,将其加到被合并方净利润中,是因为这种或有负债的确认会影响到合并后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 从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来看,需要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来反映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及相关的经营成果。购买日对被合并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进行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 如果购买日存在评估增值的或有负债,意味着在购买日该负债未被确认,但在年末已经确认。这实际上是被合并方在合并后的一种经济事项,虽然它是负债,但它的确认反映了企业合并后实际承担的义务增加。 在计算被合并方净利润时加上这部分或有负债,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合并后企业的真实经营成果。这样处理可以使合并报表更能反映出企业合并所带来的全部影响,包括因公允价值调整以及或有事项确认等因素对净利润的综合影响。 这种调整并非简单地基于负债会减少利润的一般理解,而是综合考虑了合并的特殊情况和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通过这样的调整,能更全面、准确地展示合并后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例如,购买日评估发现被合并方存在一项或有负债,当时未确认。但在年末,该或有事项实际发生了,导致被合并方需要确认这项负债。如果不将其加到净利润中,就会低估合并后企业实际承担的成本和费用,从而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盈利情况。加上这部分确认的或有负债后,净利润的计算才更符合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调整是基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特定要求和会计处理原则,以提供更相关、可靠的财务信息。具体的会计处理和调整应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
阅读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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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回答我的问题,图片稍后上传 受让人承诺代替债务人清偿,房管部门能否准予抵押财产过户?第二问中,受让人承诺代替清偿债务,不导致抵押权消灭,应实际清偿才能导致抵押权消灭。但是不论抵押权人是否同意,抵押人都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房管部门应当准予过户。答案不应该是“可以”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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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4:48
#CPA#
同学你好 上传图片我看下
阅读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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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所得税这,有个地方想不明白,第一年确认了应纳税差异100,在第一年计算第一年的当期所得税时,要当期调减100得出来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年的时候算第二年当期所得税,计算第二年应纳税所得额时,用当年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去第一年的这100,得出来第二年的当期所得额对吗?
吴卫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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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4:36
#CPA#
内容较多稍后为您详细解答
阅读 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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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为什么不影响本期应交增值税的计算
廖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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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4:07
#CPA#
您好,如果没有抵内销是不影响 的,就是没 有下面第2个分录 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 - 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出口退税 免抵税额: 借:应缴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出口抵减内销的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出口退税 次月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 出口退税
阅读 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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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1)和(2)的审计建议是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吗?拒绝(1)接受(2)是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吗?为什么要出具保留意见啊?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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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6 14:0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拒绝(1)和(2)的审计建议是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拒绝(1)接受(2)是可能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为错报重大但不广泛。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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