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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计算权益法损益调整的时候,有这样一道题 2018.1月被投资企业有一项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同,账面价1600公允价2400。 2018年末该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1200万被投资企业确认400万减值损失。被投资企业利润为5000万。 问 投资收益金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是5000+400-(2400-1200)我的疑问时 为什么要加上减值的400。寿命不确定不是不可以摊销吗?这个2400-1200又代表啥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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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9: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这个情况下,加上的400是因为这是账面确认的减值损失,在计算投资收益时需要调整为公允价值口径。2400-1200表示的是从公允价值到可收回金额的减少额,这部分反映了无形资产在公允价值下的减值,因此需要从净利润中扣除以反映真实的损益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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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可以选择复议机关的有哪些情况?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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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7: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也可以由其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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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这两道题目的答案是否存在错误。数额10万以上单未达到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是否应该仅成立一般逃税违法行为,仅追究行政责任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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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7: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逃税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通常有以下几点需要考虑: 1.**逃税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201条,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总额的比例达到一定标准。通常,逃税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可能构成逃税罪。 2.**累犯的考虑**:如果行为人曾因逃税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实施逃税行为,可能会被视为累犯,累犯通常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3.**补缴税款的影响**:如果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行为人及时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可能会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但这通常适用于初犯或情节较轻的情况。 结合题目中的情况: -**第5题**:王某逃税20万元,占应纳税总额8%。虽然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应纳税总额的10%,因此不符合逃税罪的比例标准。正确答案应为B,对王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第6题**:甲逃税20万元,占应纳税总额12%,且甲有前科(曾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尽管甲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但由于甲是累犯且逃税比例超过10%,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正确答案应为A,按逃税罪追究甲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第5题的答案应为B,第6题的答案应为A。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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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这道题目后面的-50是用无形资产的余额70-累计摊销20得出的其账面价值吗,为什么不减掉减值准备5万元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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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6: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这个题是20年1月1日,50是“将债务本金减至50万元”中的50 您说的无形资产抵债发生在20年7月1日,该小题不用这个资料。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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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的礼品盒怎么才算业务宣传费?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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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6:38
#税务师#
礼品盒上有公司的LOGO
阅读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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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客户的礼品盒算业务招待还是宣传费?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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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6:34
#税务师#
送给客户的礼品盒算业务招待
阅读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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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按杨军老师的三步法怎么解,思路是什么样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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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5: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杨军的三步法通常用于解决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确认收入和费用**:首先确认企业的收入和费用情况。根据题目,2024年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500万元,成本费用2300万元。 2.**调整纳税调整项目**:根据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题目中涉及的调整项目主要是业务招待费和筹办费。 -**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和实际发生额的60%两者中较低者。2024年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销售收入为2500万元,因此扣除限额为: \[ \min(2500\times0.5\%,20\times60\%)=\min(12.5,12)=12\text{万元} \] 因此,超出部分8万元(20万元-12万元)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筹办费**:题目中提到公司选择筹办费一次性在开业当年扣除,因此2023年发生的筹办费100万元可以在2024年全额扣除。 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调整后的数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收入-成本费用=2500万元-2300万元=200万元 -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调增项目-调减项目 -调增项目:业务招待费超限额部分8万元 -调减项目:筹办费100万元 因此,202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 200+8-100=108\text{万元} \] 综上所述,该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08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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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在哪做?流程是怎样的?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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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5:33
#税务师#
您好,搜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进入信息服务平台,登录用户名密码。 在综合学时管理模块查看当年要求的学时是多少,因执业和非执业人员要求会有所不同。 在中税协网校—课程大厅进行选课,学完相应的课程即可获得对应的学时。
阅读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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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根据经济订货批量公式,单位变动储存成本在分母处,单位变动订货成本在分子处,应该是前者呈正相关,后者呈负相关,为什么选项AB是错误的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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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5: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您说的是单位变动储存成本与经济订货量之间的关系。 存货的变动储存成本=经济订货量/2*单位变动储存成本 根据公式可知,存货的变动储存成本与经济订货量成正比。 (2)存货的变动订货成本=总需求量/经济订货量*每次变动订货成本 根据公式可知,存货的变动订货成本与经济订货量成反比。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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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有几百万的货款很多年没给对方付,现在对方公司注销了 我能在今年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吗?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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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5:00
#税务师#
你好,操作是可以,但是你没必要。
阅读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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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不是自己公司的人的机票,公司可以用来做账报销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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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4:51
#税务师#
不是自己公司的人的机票,公司可以用来做账报销。
阅读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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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的软件服务费要分摊税前扣除吗?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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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3:25
#税务师#
你好,你这个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以后每个月借管理费用,贷预付账款
阅读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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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备考中级的考生,也想备考25年的税务师2门,备考税务师的哪两门好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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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1:57
#税务师#
你好,建议你考税法一,税法二
阅读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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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金融资产还是非金融资产?如果是金融资产的话,为什么在债务重组的时候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既然金融资产具有确定的资产价格,感觉没有必要按照放弃的债权的公允价值计算初始入账金额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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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1:2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在会计上通常被视为非金融资产,而不是金融资产。金融资产通常包括现金、应收账款、股票、债券等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则是指企业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 在债务重组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通常是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来计算,而不是长期股权投资本身的公允价值。这是因为在债务重组中,企业是通过放弃债权来换取股权,因此,放弃的债权的公允价值更能反映交易的实质。 具体来说,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企业放弃的债权的公允价值是确定初始入账金额的基础。这是因为债务重组的实质是用债权换取股权,放弃的债权的公允价值反映了企业为获得股权所付出的代价。 2.**相关税费**:在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时,还需要加上与交易直接相关的税费等成本。 3.**差额处理**:如果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存在差额,这部分差额通常会计入投资收益或损失。 因此,虽然金融资产通常具有确定的市场价格,但在债务重组中,交易的实质是用债权换取股权,因此需要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来进行会计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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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收有限合伙企业管理费和业绩奖励,业绩奖励就是项目做的好,收益高会给我公司一点的奖励,但业绩奖励是一次性确认收入吗?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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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0:52
#税务师#
你好,实操中一般是这样。
阅读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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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税手续费返还是要交纳增值税的吧?那在增值税申报表无票收入里面申报了,会计分录计入了营业外收入,现在汇算清缴申报营业收入,这个时候是不含手续费返还的金额,因为该金额计入了营业外收入的分录里面。所以导致出现差异。请问如何处理?
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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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10:16
#税务师#
您好, 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阅读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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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咨询一下我在做去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稽查检查在今年四月补交了2018年-2023年有些未注意到的税款,我想在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调整应该怎么填写数据呢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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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09:33
#税务师#
你好,这些要看你在20年做的时候是怎么做的凭证,是不是把它都记录到了24年的里面?
阅读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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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税务师法律书中有关虚增值税发票是哪一章内容,法律条文从哪里能查到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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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5 09: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十八章,可以参考《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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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个指技术转让的所有权还是使用权?还是都可以,只要有所得就可以享受该优惠?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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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2: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优惠政策既包括技术转让的所有权也包括使用权,只要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就可以享受该优惠。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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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确。 若改成“转让5年内的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若改成“独占许可使用权”,则不论多少年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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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2:0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图片内容和你的提问,以下是关于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的解答: 1.**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转让**: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转让5年(含)以上的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因此,如果改成“转让5年内的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则可能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因为政策通常要求转让期限达到一定年限(如5年或以上)才能享受优惠。 2.**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转让**: -对于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转让,政策通常更为宽松。无论转让年限多少,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转让所得一般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这是因为独占许可通常涉及更高的技术价值和更大的经济利益,因此政策上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支持。 总结来说,转让5年(含)以上的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而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转让则不受年限限制,通常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具体的适用条件还需参考最新的税收法规和政策文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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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追及力,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哪来的追及力,咋追啊?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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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1: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物权的追及力是指物权人对其物权标的物享有权利,即使该物被无权处分给第三人,物权人仍可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追及力体现在:如果这些权利所涉及的财产被非法转让或占有,原权利人可以追踪到新的持有人,并要求其返还财产或满足相应的权利请求。简单来说,就是不管东西到了谁手里,你都有权去要回来或者要求对方履行你的权利。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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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那种情况要填此表呢,谢谢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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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1:33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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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的计算过程看不懂,可否麻烦老师详细解说一下?非常感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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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1: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题目考核的知识点是未足额出资的借款利息不能扣除 2800×7%是全部的利息,全部的利息减去不得扣除的利息,就是可以扣除的利息 4月1日至6月30日,未出资金额为400万元,期限为3个月 7月1日至9月30日,未出资金额为800万元,期限为3个月 10月1日至12月31日,未出资金额为200万元,期限为3个月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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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里怎么还要包含增值税1.3 ? 增值税不是不会影响损益的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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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1: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进项税额明细,是在借方核算,计入应交税费了 但是,这部分也相当于接受捐赠的一部分,贷方是增加营业外收入的,这包括了进项税对应的金额,这才会借贷必相等 所以,这是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营业外收入的发生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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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的ACD分别是错在哪里?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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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1: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A,没有免税规定 选项C,借款利息可能受到利率、本金的制约,可能不能全额扣除 选项D,不是实际收到的日期,是应收的利息确认收入的实现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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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为何要乘以(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尤其是这个“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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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1:2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相关计算公式的政策文件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的计算公式为: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标准比例是指财税〔2008〕121号文件规定的比例,对于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关联债资比例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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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老师认真回答,不要可能是。我查了好几遍了,四舍五入也不可能导致最后正常相差整数2吧?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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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1: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非常抱歉同学,老师查看了您最近几天的提问,没有看到您具体是针对什么内容的提问,辛苦您把对应的题目再粘贴一下吧,感谢您的理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8
收藏 1
我就是问,同期资料中的本地文档、主体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分别是三者指什么? 本地文档和主体文档有何区别?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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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1:1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请参考如下总结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05
收藏 2
我就是问正常情况下,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是企业发的还是法院发的?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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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1: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清算不需要公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需要公告,公告由法院发 《破产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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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附件图片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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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14 21: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C不正确,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不涉及补缴企业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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