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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财税新政策

2013-12-26 10:22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11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明确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若干事项,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4年10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继续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明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问题,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4年5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4号)。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4年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4年4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4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凡未注明具体期限的,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4年3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

  ·2014年3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4〕37号)。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2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汽、柴油连续生产汽、柴油允许抵扣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5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4年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核定娇子(红传奇天子)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4〕64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4年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4〕17号)。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4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8号)。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3〕442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岩金矿石等品目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109号)。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部分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成品油税目的通知》(财关税〔2013〕79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3〕36号)。《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动物骨粒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1号)。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0号)。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2013年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0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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