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接受投资的资产评估报告可否作为入账并在税前扣除的依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6/20 16:54:36 字体:

  【问题】

  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投资的资产,可以评估报告作为入账并在税前扣除的依据吗

  【答案】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所以,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投资的资产,应当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的:

  • ·[干货]深化增值税改革之——客运发票抵扣
  • ·[风险]紧急提醒!医药企业速速开展会计自查!否则后果自负!
  • ·[梳理]实物捐赠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
  • ·[实务]支付个人佣金的税务处理
  • ·[热点]最新融资租赁业务政策分析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