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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CPA之美国纳税代理人的法定监管权限之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1/12 17:16:02 字体:

2014年7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停止美国国内税务署(IRS)至近推出的纳税代理人备案登记制度和名为自愿参加培训项目,该培训项目是美国国内税务署在其推出的纳税代理人强制备案登记制度被判无效后推出的新举措,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为该项目的实施违反了美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法院判决美国国内税务署停止执行该项目,了解此次诉讼的背景,以前相关诉讼的过程及相关争论,认识、理解美国纳税代理人行业的监管之争,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美国,执行税务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士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登记代理人以及其他独立纳税代理人。美国纳税代理人的主体种类繁多,专业胜任能力差异很大,能够满足纳税人的多样性要求,提供不同层次的纳税代理服务,但是,由于,对部分种类的纳税代理人缺乏行业监管和培训,也导致不同纳税代理人的执业质量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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