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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1.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
①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③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④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届满,因暂时闲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新房子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复习小贴士】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转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属于闲置土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的,或已开工但开工面积不足总面积1/3或已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25%的且未批准中止连续满1年的认定为闲置土地。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出售的房屋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存货处理。
(3)已出租的建筑物
①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②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复习小贴士】空置建筑物:是指企业新购入,自行建造或开发完工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以及不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且经整理后达到可经营出租状态的建筑物。(尚未开发完工的不属于空置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③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自用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具有存货性质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即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决定待增值后再转让其开发的土地,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复习小贴士】以上的内容可以概括为:
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 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
a.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b.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届满,因暂时闲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 c.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 d.空置建筑物,企业管理当局作出正式书面决议用于出租。 e.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建筑物出租。 f.建筑物整体出租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均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g.母公司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向子公司租出房地产的,该项房地产应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 h.关联企业之间租赁房地产的,出租方应将出租的房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但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作为企业集团的自用房地产。 |
a.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的土地使用权。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 d.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准备增值后出售的房屋。 e.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 f.拟将用于出租的尚未开发完工的空置建筑物。 g.自用房地产。 h.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i.建筑物拟整体出租,但尚未找到合适承租人。 j.出租与自用部分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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