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退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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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发布了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退费公告,对已报名成功但因考试时间调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实行退还考试费的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退费的公告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期,对已报名成功但因考试时间调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实行退还考试费的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退费时间
因考前相关工作时间紧,考点确定、机位调整和考场编排等考试程序需在确定考生人数后进行,申请退费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7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请退费流程
考生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 http://rygl.hebcz.cn/),点击“2020年度全国(河北考区)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飘窗, 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填写的信息包括:报名地市、姓名、证件号码、报名时交费所使用银行卡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上传的资料包括:证件照片和缴费成功相关信息截图 (如:手机银行记录、网上银行记录或银行对账单)。考生确认填写信息准确无误,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后提交。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交退费申请后不能修改,将无法参加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请慎重决定。申请退费的考生应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前应仔细核对,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因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无法再次办理退费且无法参加今年考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收到退费申请后,由各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核实相关信息并为考生办理退费,退款预计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报名时原支付渠道退还。
(三)部分银行针对银行卡小额或退款交易不发送提示短信,请考生注意关注银行卡的交易明细。
如有问题,请咨询当地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石家庄: 0311-86689404
唐 山: 0315-2510080
秦皇岛: 0335-3918690
邯 郸: 0310-3055759
邢 台: 0319-2222058
保 定: 0312-5176536
张家口: 0313-2033227
承 德: 0314-2256171
沧 州: 0317-2012545
廊 坊: 0316-2638023
衡 水: 0318-2166530
定 州: 0312-2331326
辛 集: 0311-83222394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