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初级会计考试抵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

来源: 上海市财政局 编辑:marker 2021/07/14 10:24:36 字体:

摘要:通过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可折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由上海市财政局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统一办理折算手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无需到主管财政局的窗口办理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是否可以折算为继续教育学分,如何办理?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以折算为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考试时间所在年度的90学分,其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折算,由市财政局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统一办理折算手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无需到主管财政局的窗口办理手续;参加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的折算,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即:上海财政网首页“专题-会计之窗-个人办事事项-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凭相关考试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在“继续教育抵免申请”模块提交抵免申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