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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 > 开放课堂 > 行业账税 >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筹划实操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筹划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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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筹划实操

价      格: ¥ 300.0

课程形式: 录播课 课时数:3.556111课时 所属类别: 房地产 学习期:180天

课程收益:剖析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内容,对比目前政策,深入讲解“营改增”形式下土地增值税清算知识及纳税申报实务,并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剖析教学。使学员学习和掌握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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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孟凡光

孟凡光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师,长期在大型央企、世界500强企业中担任财务总监、税务负责人等职位。从业经历包括成本、出纳、费用审核、税务、总账、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熟悉财务各岗位操作要点(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公司股东,拥有审计经验,为多家大型公司、中小企业提供财税鉴证及咨询服务,拥有丰富的企业所得税汇缴、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经验和多个成功案例,多次为当地国地税提供税务检查等服务,熟悉国地税税务稽查重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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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录播课程表 视频开放时间说明
1、从土地增值税立法说起 报课后即可学习录播视频,学习期180天。
2、营改增的影响、清算条件及清算单位的确定
3、土地增值税收入确认及成本费用税金扣除要点
4、土地增值税成本费用税金扣除要点-2
5、税款计算、税务风险税务筹划及申报表填写
6、预缴税款计算及申报、清算案例及重大争议
      赠送资料:电子版课程讲义

教学大纲

【课程简介】
 财税【2016】36号文的实施,标志着“营改增”工作收官。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的营改增,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产生了重大影响;紧随其后,国税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财税[2016]43号文,就“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进行明确;2016年7月7日国税总局发布税总函〔2016〕309号文,对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修正。
 2019年7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土地增值税立法时间提前。地产财务人有必要更加注意学习其最新内容和精神。
 这些重要的变化内容,都将在本课程中详细讲解。
【课程大纲】
前 言:
 1.土地增值税=土?土地增值税=争执税?
 2.从土地增值税立法说起
 3.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新旧逐条对比)讲解,管中窥豹,了解立法者立法精神和思路,以便早做准备和筹划
 4.土地增值税筹划的重要性及意义
 5.“营改增” 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影响
  财税[2016]43号文、税总函〔2016〕309号文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影响。
 6.房地产企业五证、实测绘报告、预测会报告介绍
第一章 土地增值税简介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讲解
 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分析(哪些行为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和纳税地点讲解
 四、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讲解
 五、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讲解
第二章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土地增值税预缴制度
 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介绍
 三、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情形讲解
 四、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确定
第三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何为土地增值税清算?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是什么?主动清算和被动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三、如何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
 四、如何确定不同情形下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
 五、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构成是什么?
 六、如何识别判断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七、如何准确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
 八、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如何处理?
 九、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介绍
第四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常见税务风险
  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税务风险详细剖析
第五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筹划探讨分析
  分析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筹划点,助力土地增值税清算
第六章 营改增后修订的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讲解
  详细讲解新修订的土地增值税申报表,让你懂得实务操作
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结尾需关注的问题
  不要小看最后的一小步,笑到最后才笑得最好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算及申报
第九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讲解
第十章 争议问题解答
  问题1、一般征收方式下确认收入时,土地成本抵减是否应考虑呢?如何确定不同情形下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
  问题2、营业税可以作为税金扣除,为什么增值税不可以

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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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甲方成功付费购买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协议之全部约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 为甲方提供与甲方选报辅导课程对应的辅导培训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1 定义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 开放课堂会计实务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 服务。 本协议下“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服务是指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向特定注册学员推出的,在该等注册学员选报课程并交费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该等注册学员提供的课程学习服务。

2 辅导课程、费用及费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辅导课程、讲义及价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2.2 乙方按照甲方最终选报的课程、班次、服务及实际交纳的学习费用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

2.3 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讲义、配套资料、答疑服务等以当年对应课程辅导的招生方案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老师、课程、大纲、答疑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变更具体服务内容和细节。

2.4 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课程、分期贴息优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若原包装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应费用)。

2.5 购课规则

2.5.1 直播课程开课前,甲方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未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可免费申请更换一次;

2.5.2 甲方如当期无法上直播课,可在报名交费1年内免费申请一次补学机会;

2.5.3 课程有效期内申请退费,若已听课,则需根据具体听课时长扣费【费用计算规则为:(甲方实际交费金额-甲方实际交费金额×20%)÷课程总时长×甲方已听课时长】,若未听课只下载了资料讲义,则需在实际交费金额中扣除20%的费用,剩余的金额退还甲方;

2.5.4 直播课因其教学特点,若因故未达到开课标准,可能会延期或调整,遇此特殊情况时网校将及时通知,并可为学员办理更换同类型的相应课程

2.5.5 体验课程(或免费课程)购买后请按时进入直播教室听课,体验(或免费)内容不提供以上购买正式课程的学员所享有的更换、补学及延期等服务

2.5.6 购课后须在页面提示的关闭时间前观看课程,课程关闭后可按2.5.2约定申请补学,逾期视为放弃补学,乙方不再提供退费或补学服务;

2.5.7 课程退换政策:网校课程为服务类商品,购买后无任何在线学习及下载使用记录,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换课”;

2.5.8 如需发票,请在报名交费后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权利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30天/90天/180天”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网站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

3.2 义务

3.2.1 甲方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3.2.2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传播下载的课程及讲义、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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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义务

4.2.1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4.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特殊声明

5.1 同一学习账号每次只允许 1 台手机(平板电脑)在线登录,2 个及以上设备不允许同时在线使用。 甲方知悉并认可,若网校检测到异常行为将触发安全处理机制,有可能导致学员无法正常登录和学习。

5.2 甲方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登录、访问异常或操作异常等情况,乙方出于保护原则,将锁定相应账号, 届时甲方登录账号或学习权限将受到限制,如有疑问可联系乙方官方客服。

6 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6.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6.3 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7 争议的解决

7.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7.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7.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8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9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10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本协议中甲方所报课程听课权限之日起至所报课程规定学习期限到期为止。

11 其他约定

11.1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1.2 如甲方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到开放课堂其他会计实务课程,类别价格高于本课程以外的辅导课程,则本协议自甲方课程升级至辅导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课程升级后的新班次协议书为准。

11.3 本协议生效后,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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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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