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务所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事务所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税协秘发[2011]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根据《关于做好安全盘发放与税务师事务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0]044号)文件的要求,各地税协开展了税务师事务所信息采集工作。截至2月28日18时,全国共有3696家事务所完成了信息采集,占全国事务所总数4283家的86.3%,尚未开始信息采集的事务所有333家,占事务所总数的7.7%。根据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全部完成事务所信息采集工作的地区有10个,分别是上海、宁波、厦门、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完成90%以上事务所信息采集工作的地区有14家,分别为: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大连、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深圳、陕西。完成80%以下事务所信息采集工作的有3家,分别为江苏、山东、甘肃,其中江苏只有24.1%的事务所完成了信息采集工作。(详见附表)
此次事务所信息采集工作,不仅采集了事务所的基础信息,还采集了事务所所属注册税务师的基础信息,并通过系统为这些注册税务师会员赋予了唯一的个人会员注册号,为各地税协更好的开展会员管理工作奠定了数据基础。
考虑到事务所信息采集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到2010年度行业报表填报、新版会员证发放等相关工作的开展,请各地税协尽快通知本地区尚未进行信息填报的税务师事务所,务必于3月11日完成信息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