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1 苹果版本:8.6.91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预习:专项应付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3/21 09:07:03 字体:

第七章 负债

  知识点十一、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该科目应当按照拨入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收到资本性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教师提示:此时无需考虑专项应付款。待工程完工后再考虑。

  3、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或公益性生物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