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10复习指导:《投资基金》五(6)

来源: 互联网 编辑: 2010/07/23 16:48:48 字体:

  第六节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监督的依据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对基金投资范围、对象的监督

  监督基金的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对基金投融资比例的监督

  (三)对禁止行为的监督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得承销证券、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等。

  (四)对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的监督

  (五)对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的监督的特点是:

  (1)不同基金类型监督的依据和内容不同。

  (2)主要是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交易对手、投资风格等方面的监督。

  (3)根据投资需要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增加、完善监督内容。增加了对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权证产品、资产支持证券等的监督。

  三、监督结果处理方式

  (一)电话提示

  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管理人。

  (二)书面警示

  对所托管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三)书面报告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如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定期报告

  (1)编制持仓统计表。每日对基金的持仓情况编制日报,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基金运作监控周报。

[上一页]                [下一页]

机考模拟系统

24小时内答疑

疑问及时解决

全真模拟 应对机考

模拟考场环境,提前熟悉流程

自动判分

系统自动批阅显示得分

点击购课

限时免费资料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 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 习题精选

    习题精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

报考小助理

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