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旺苍六措施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行为
一是加强费用控制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目录外用药比例”、“例均费用”、“实际住院补偿比”三项住院医疗费用指标监控,对于超出控制范围或没有达到要求的指标实行基金核减。二是按照《旺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种实行质量控制,对不符合入院指征、小病大养的病例一律不予补偿。三是根据《旺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协议》,加强住院费用补偿审核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初审,加大了复审的扣减力度。四是积极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县合管中心加强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方面的监管,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上墙公告和警戒,按月进行汇总、分析与通报,及时做出告诫与处理。中心领导及片区负责人组成督查组随时对情况异常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五是召开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敲警钟,提要求。六是加大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上半年共开展现场督导检查30余次。对5起违反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理,共处罚保证金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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