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冲刺特辑】
1.《初级会计实务》重要考点归纳
第二章(二):
(13)消费税的核算,产品对外销售的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建工程领用的入在建工程;
(1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核算;
(15)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16)营业税金及附加:对外出售时的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7)管理费用: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
(18)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
(19)应付股利借记利润分配,贷记应付股利;
(20)长期借款的核算(取得时按本金计入长期借款——本金,如有差额计入利息调整,利息入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
(21)应付债券的核算(发行时按面值计入应付债券——面值,如有差额计入利息调整,利息与长期借款类似);
(22)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23)应付融资租赁款;
(24)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以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资产成本,价款总额入长期应付款,差额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完)
2.《经济法基础》重要考点归纳
第三章(二):
(5)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营业税的起征点、营业税税收减免的规定,重点掌握免征营业税、减征或免征营业税;
(7)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纳税地点(一般规定,特殊规定)、营业税纳税期限。
(8)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的确定,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减免、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地点以及纳税期限;
(9)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征收比率、计算公式以及减免税的规定。(完)
【名师专栏】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采用的是习惯性住所的标准,什么是习惯性住所,例如你老家在广州,但是在北京找了工作,在北京租房住,此时你在北京居住是因为经济利益关系而习惯性居住,那么北京的住所就是习惯性住所,而你广州老家的住所其实是《民法通则》上规定的永久性住所,即户籍所在地的住所。但假设你是一个华侨,从海外来北京探亲,在亲戚家里就住三天,然后就赶飞机回去了,这种情况你就不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虽然你在亲戚家住了三天,但是在“探亲”这个结果消除之后,你还要出国回家,这就不能认定为你在中国习惯性居住。
【考点精讲】
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经济法基础)
1.税收保全措施
(1)税收保全适用范围
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应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形。
(2)税收保全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金额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3)不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个人所扶养家属,是指与纳税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无生活来源并由纳税人扶养的其他亲属。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2.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抵税财物适用拍卖、变卖的情形:
①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
②设置纳税担保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
③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
④逾期不按规定履行复议决定的;
⑤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
⑥其他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
【疑难问题解答】
哪些资产的减值准备是可以转回的,哪些是不可以转回的?(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
【易错易混辨析】
1.车船税与车辆购置税之间(经济法基础)
它们不是一个税种,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课征制,它不是在生产、经营和消费的每一环节实行道道征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进入消费领域的特定环节征收。比如购买自用、进口自用,车辆购置税的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而车船税,是在使用环节征税,是年年都要征收的。
所以,两种税,不重合的。
2.罚款与罚金(经济法基础)
罚款与罚金造成的经济结果是一样的,被罚的人都要交纳一定的钱。但是其性质恶劣程度是不同的。
罚款承担的是一种行政责任,而罚金承担的是一种刑事责任。就是说,被罚金的人比被罚款的人犯法的程度严重得多。
罚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属财产刑,其适用对象是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罚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规定判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罚金权。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即可执行。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各项中,会引起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变动的有( )。(初级会计实务-多选题-2011年)
A.以盈余公积补亏
B.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C.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D.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答案:CD
解析:盈余公积补亏属于所有者权益科目内部的变动;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是资产的减少同时所有者权益减少;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是负债的增加同时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转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是负债的减少同时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引起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变动的事项”知识点。该知识点与正保会计网校2011年开通的竞赛试题(二)单选第14题、实验班模拟试题(五)多选第6题、《经典题解-初级会计实务》308页单选题第6题的知识点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