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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2.9.25)

2012-09-25 08:36  【 】【打印】【我要纠错

【名师专栏】

赵俊峰老师关于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精彩讲解(经济法基础)

根据规定,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这里大家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公有住房”,它是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但是在九十年代我国实行了住房体制改革,将这部分公有住房以一定的“象征性”的价格出售给了居住的居民,当然,这个价格是非常低的,到底有多低你回家可以问问老一辈的人,总之比现在北京、上海的房价低,在出售之后该房屋所有权就归个人所有了,那以后再出售的时候是有相应政策的,因为价格非常低,有的单位会要求收取一定比例的收益,另外,当时购买时的价款能扣除的是经济适用房部分价款和超过住房面积标准数所支付的价款。

【考点精讲】

税款征收措施(经济法基础)

1.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房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规定如下(注意多选题):

①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②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③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④产权未确定或者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⑤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2)房产税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

①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它是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可供人们生产、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

[提示]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烟囱等)不属于房产,不征房产税。

②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提示]位于农村的房屋,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房产税。

2.责令缴纳和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提示:滞纳税款天数是指从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3.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1)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形

①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②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③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④其他情形。

(2)纳税担保的范围

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

【疑难问题解答】

如何理解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1)当期所得税费用,即当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对应的所得税费用;

(2)递延所得税费用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类科目增加在借方)会减少所得税费用,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会增加所得税费用,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负债类科目,增加在贷方),会增加所得税费用,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会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所得税费用

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减去期初余额,计算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正号为增加额,负号为减少额,综合考虑即为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注意递延所得税费用如果为负数,是递延所得税收益,应该减去。

【易错易混辨析】

国税与地税的区分(经济法基础)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国税与地税的征税区别:

1.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2)消费税;(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8)出口产品退税;(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房产税;(6)资源税;(7)城镇土地使用税;(8)印花税。等等。

【历年考题剖析】

企业溢价发行股票发生的手续费、佣金应从溢价中抵扣,溢价金额不足抵扣的调整留存收益。( )(初级会计实务-判断题-2011年)

答案:正确

解析:企业溢价发行股票发生的手续费、佣金应从溢价中抵扣,溢价金额不足抵扣的调整留存收益。2012年教材P112页第二段原文。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发行股票相关交易费用”知识点。该知识点在正保会计网校2011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初级会计实务》108页例5题、《经典题解-初级会计实务》95页例题2、95页随堂演练第2题、《全真模拟试卷-初级会计实务》54页第7题、基础班练习中心第三章判断题第2题中均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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