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1.限售期股权的会计划分和处理(会计)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该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理论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号中,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首次执行日应当追溯调整,计入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中,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如果限售期较长,一般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国家出资企业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经济法)
履行出资职责的机构,是指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
(1)包括:
A.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B.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C.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
(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基本职责和履职要求
①基本职责。
A.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B.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C.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D.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②履职要求。
A.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B.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C.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D.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疑难问题解答】
什么情况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审计)
强调事项段是指审计报告中含有的一个段落,该段落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的事项,根据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况有:(1)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2)提前应用(在允许的情况下)对财务报表有广泛影响的新会计准则;(3)存在已经或持续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大灾难。
其他事项段提及未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事项,根据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该事项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相关。需要增加其他事项段的情况:(1)与使用者理解审计工作相关的情形。(2)与使用者理解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相关的情形。(3)对两套以上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形。(4)限制审计报告分发和使用的情形。
【易错易混辨析】
财务指标规律(财务成本管理)
(一)命名规律
1.母子率类指标。比如资产负债率,资产为分母,负债为分子。
2.子比率类指标。比如流动比率,分子是流动资产;速动比率,分子是速动资产。——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3.周转率类指标
某项目周转次数=周转额/该项目金额
周转额主要是指销售收入
(二)其他规律
1.财务比率分子分母一致性问题
比率指标一般有分子分母两项。作为一个科学的财务指标,分子分母的时间特征必须保持一致。这是一般的要求,但也可能为了简化,而不保持一致。
这里存在三种情况:
(1)时点指标/时点指标。比如: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
(2)时期指标/时期指标。比如: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
(3)时期指标/时点指标。比如:权益净利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
提示:对于第三种情况,教材处理比较灵活。一般情况下需要遵循以上规律。但为了简便,也可以使用期末数。
注意:特殊指标
1.现金流量比率=经营现金流量/流动负债
现金流量债务比=经营现金流量/债务总额
一般来讲,该类比率中的流动负债(债务总额)采用期末数而非平均数,因为实际需要偿还的是期末金额,而非平均余额。
2.基本指标中涉及的“现金流量”,是指经营现金流量,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表项目)。
3.对于任何一个指标的分析不要绝对化。比如,流动比率是反映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大,表示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但不能绝对认为,流动比率越大越好。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各项表述中,可以作为企业使命的是(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单选题-2011年)
A.加强开发项目的质量管理
B.5年内在市区建成2个地标性建筑
C.为城市建设的现代化、特色化、合理化添砖加瓦
D.在开发某地标建筑时,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融入科技元素
答案:C
解析:公司的使命首先是要阐明企业组织的根本性质与存在理由:公司目的、公司宗旨和经营哲学,选项C正确,反映的是公司宗旨。
点评:本题考核“确定企业的使命和目标”的知识点。该知识点与正保会计网校2011年《注会战略》课程“考试中心”实验班模拟试题(二)单选第1题类似,另外在正保会计网校2011年《注会战略》课程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第1章中均有所涉及。
【答疑精华】
金银首饰消费税缴纳知识点的总结(税法)
零售应税消费品(最复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注意]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实际也是从高)。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属于一般规定,实际上包装物的价格就是价外收入)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际上是加工)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符合增值税中以旧换新的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