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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损失如何计算?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 首先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值:原值是指该资产的购置成本或自建成本。
2. 确定资产的累计折旧:累计折旧是指该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已经计提的折旧金额。
3. 计算资产的净值:净值等于原值减去累计折旧。
4. 确定处置价值:处置价值是指该资产在处置时能够获得的价值,可以是出售价值或者报废价值。
5. 计算处置损失:处置损失等于净值减去处置价值。
例如,某行政事业单位的一台机器原值为10,000元,累计折旧为5,000元,净值为5,000元。如果该机器的处置价值为2,000元,那么处置损失为5,000元减去2,000元,即3,000元。
注意:如果处置价值大于净值,则产生处置收益;如果处置价值等于净值,则没有处置损失或收益。
1. 首先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值:原值是指该资产的购置成本或自建成本。
2. 确定资产的累计折旧:累计折旧是指该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已经计提的折旧金额。
3. 计算资产的净值:净值等于原值减去累计折旧。
4. 确定处置价值:处置价值是指该资产在处置时能够获得的价值,可以是出售价值或者报废价值。
5. 计算处置损失:处置损失等于净值减去处置价值。
例如,某行政事业单位的一台机器原值为10,000元,累计折旧为5,000元,净值为5,000元。如果该机器的处置价值为2,000元,那么处置损失为5,000元减去2,000元,即3,000元。
注意:如果处置价值大于净值,则产生处置收益;如果处置价值等于净值,则没有处置损失或收益。
2025-05-19 20: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