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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开发票给甲方,但是他们没有支付我那么多钱,要怎么报
当你开发票给甲方,而甲方没有支付相应全款时,在税务申报和会计处理上需要按以下方式进行:
会计处理
确认收入: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收入,假设发票金额为 10000 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 甲方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适用税率换算不含税收入)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适用税率计算)
记录收款:当收到甲方部分款项时,比如收到 6000 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应收账款 —— 甲方 6000
税务申报
增值税申报:在增值税申报时,根据发票开具情况填写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将发票金额(不含税)填入 “应税货物销售额” 或 “应税服务销售额” 相应栏次,销项税额填入 “销项税额” 栏次。小规模纳税人则根据业务情况填入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等对应栏次。
企业所得税申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只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就应将发票金额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将确认的收入填入 “营业收入” 栏次,相关成本费用填入对应的 “营业成本” 等栏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甲方最终确定无法支付剩余款项,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可在以后期间进行坏账损失处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需要按照税法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1/0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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