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关于“组合销售”我们财务说在一起卖的商品,看这个商品里的单独的物件如果不能单独使用那就不属于组合销售,比如“血糖仪”里面有“血糖仪、测血糖的笔、针、试纸”但是这4样东西分别单独使用都不能测血糖,只有这4样东西在一起才能实现测血糖的功能。所以这个血糖仪里面的4样东西就不属于组合销售,而是属于一个商品。再比如酸奶6个装链接在一起卖,财务说这个不属于组合销售,这个属于商家统一销售的量就是这样的6瓶的量。那我想问一下,问题1.如果签字笔,一盒是10支装,如果这个文具店卖签字笔是一盒一盒(10支)卖,不单独卖一支笔,这种情况属于组合销售吗?



单独的笔也可以写
也可以卖
所以不属于组合销售
01/27 15:03
m93379088 

01/27 15:08
对呀,老师,就是我们财务说像血糖仪单独的血糖仪、单独的测血糖的笔等都不能单独使用,所以这个整体的血糖仪(仪器、笔、针、试纸)不属于组合销售,而属于一个商品。那我问的签字笔,单独一支签字笔就可以单独使用,而商家只是一盒10支一起卖,这样为什么不属于组合销售呢,还是没太明白?麻烦老师解释一下谢谢

钟存老师 

01/27 16:04
组合销售不属于会计名词
也不是税法的规定
一般是销售领域的一种定义
指的一般是不同类型的商品
但是具有相关关系
可以组合使用
叫做组合销售
实际上6支笔一起销售,或者单独销售,种类都是笔,没有组合一说
不属于组合销售

钟存老师 

01/27 16:05
比如,酸奶和勺子
属于组合销售
吃酸奶可以用到勺子
酸奶和勺子也可以单独销售
酸奶和勺子属于不同类别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