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下老师,中会的知识点,麻烦帮我屡下这个不明白,一会1年一会5年的?



同学您好,你可以这样理解:就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未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如果这个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后才知道的那么就不予受理,不动产除外。
02/26 11:21

m11717666 

02/26 11:30
就是五年后知道了也不能再复议了 五年内都可以

乐伊老师 

02/26 11:32
是的,5年内自知道或者知道之日起开始算1年内,如果在第一年就知道了,到第3年再申请也是不可以的。

m11717666 

02/26 11:58
明白了,知道的最长期限五年,五年内知道了就一年,五年外知道了也不行

乐伊老师 

02/26 12:02
对的同学,是这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