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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开具的未抵扣红字信息表,销方已确认并开出红字发票,这种情景下是否可以撤销,需要怎么处理

m35312868| 提问时间:03/05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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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不能撤销 只能重新开的
03/05 20:38
m35312868
03/05 20:40
请问一下老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怎么重开,可否在我们公司系统重新发起红字确认单申请后由对方(购方)确认,谢谢老师
郭老师
03/05 20:43
电子税务局 发票开具 篮字发票开具里面重新开 不可以
m35312868
03/05 20:47
老师,是否不能重新再去系统申请红字确认单然后由购买方再确认,谢谢老师
郭老师
03/05 20:53
不能了 开了负数发票不能重复开负数发票
m35312868
03/05 21:00
老师,那销方能否作废数电负数发票,然后再去撤销掉购方的红字信息表
郭老师
03/05 21:01
不可以作废电子负数发票,电子负数发票作废不了。
m35312868
03/05 21:01
因为我们确认了购方信息表并开具红字发票后,在公司系统的状态还是正常,估计没同步,现在不知道要怎么解决
m35312868
03/05 21:02
然后老师,这种情况的话在不作废红字发票情况下,销方还能再次开具红字信息表后给购买方确认吗
郭老师
03/05 21:15
发票里面认证了没有 第二个不能
m35312868
03/05 21:19
老师,发票购方还未抵扣
郭老师
03/05 21:26
销售方开红字确认单开负数发票 就完成了 不需要其他的操作 系统没有反应过来不用着急 购买方什么都不需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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