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生产方负责提供基酒、辅料及生产所需全部材料; 2.品牌方提供包材(包装物、标签等)及品牌授权。这样的业务,生产方如何缴纳消费税,如何给品牌方开具发票?



消费税缴纳
在这种业务模式下,生产方属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因为生产方利用基酒、辅料等材料生产应税消费品(假设生产的是消费税应税产品,如白酒等) 。
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对于白酒等复合计征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为生产方销售应税消费品向品牌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销售数量则根据实际销售给品牌方的应税消费品数量确定。
发票开具
生产方应就加工费及代垫辅料费等向品牌方开具发票。如果合同中分别约定了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用金额,可分别按“加工劳务”和销售货物开具发票,税率分别为13%(一般纳税人)或3%(小规模纳税人,在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1%征收) 。若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03/15 10:25

飞翔的企鹅 

03/15 11:03
如果这样写税务合规吗,见附件

朴老师 

03/15 11:08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飞翔的企鹅 

03/15 11:24
生产方按加工费及基酒销售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承担相应税费,生产方可以开成品酒发票吗

飞翔的企鹅 

03/15 11:30
合同约定这样的话,进销不配比

朴老师 

03/15 11:34
生产型的是这样的哦

飞翔的企鹅 

03/15 11:43
这样合适吗

朴老师 

03/15 11:44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飞翔的企鹅 

03/15 11:55
生产方的销售额是以开具的加工费和基酒发票不含税金额确定吗

朴老师 

03/15 11:58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飞翔的企鹅 

03/15 17:07
这样改下,合规吗

飞翔的企鹅 

03/15 17:09
这样改下,合规吗,老师看这个吧

朴老师 

03/15 18:18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