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在2023年汇算清缴时未收到发票在纳税调整明细表表中扣除类项目成本的其他项做了纳税调增20万,2024年下半年已收到20万发票,在2024年汇算清缴中如何做调减,填列在哪里?需要和2024年的调增相互抵掉吗?我2024年调增只有2万,那是不是还是在其他项目里填写账载金额为0,税收金额为18万,这样就调减18万了



在 2024 年汇算清缴时,在《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扣除类调整项目 - 其他” 栏次填报。账载金额若 2024 年无新费用为 0 ,税收金额填 20 万,系统自动算调减金额。无需与 2024 年调增额抵减,分别计算填报,留存好发票及业务资料备查。
04/21 14:18

注会文科全上岸 

04/21 14:33
我2024年有新的调增费用,也是没有收到发票的2万,如果不与2023年的调减额抵掉,我能填哪里?我2023年未收到发票调增,后收到发票调减,那就是扣除类调整项目 - 其他” 栏次填账载金额0,税收金额填 20 万,这样是有调减20万,那2024年新增的调增,账载金额2万,税收金额填 0万,做调增2万,连个该合在一起填报,就应该是账载金额0,税收金额18万,这样就调减18万了呀,怎么分开填写,不懂

朴老师 

04/21 14:36
在 2024 年汇算清缴时,应在《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 “扣除类调整项目 - 其他” 栏次分别填报 2023 年调减和 2024 年调增的情况,不能合并填报。具体如下:
2023 年调减部分:账载金额填 0,税收金额填 20 万,系统自动计算调减金额为 20 万。这是因为 2023 年调增是由于没有发票,而 2024 年收到发票后,按照税法规定,这部分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要进行调减。
2024 年调增部分:账载金额填 2 万,税收金额填 0 万,系统自动计算调增金额为 2 万。这是因为 2024 年新发生的这部分费用没有收到发票,按照税法规定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进行调增。
纳税调整增加额和纳税调整减少额是分别计算和填报的,不需要相互抵减,最后在主表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系统会根据调整增加额和调整减少额自动计算出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数。

注会文科全上岸 

04/21 15:00
老师,只有一行呀,没有添加一行的按钮,所以我才会有疑问的

朴老师 

04/21 15:02
那是不是系统问题?最新系统经常出问题,碰见好几次了

注会文科全上岸 

04/21 15:11
我这几天进系统一直都是这样的,没有添加行的,一直都是一行,那是不是可以填写账载金额2万,税收金额20万,这样得出调减18万。

朴老师 

04/21 15:11
实际发生额是20万的话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