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2022年12月购入机器设备,不含税400万,会计上按10年提折旧,净残值是5%,购买当月投入使用,2032年提足折旧,2033年处置时,售价25万,不含税。企业所得税上于2023年一次性扣除400万,税会差异20万。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会差异的20万残值,要调增吗?调增是在哪张表上填报。



同学你好,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会差异的20万残值需要调增。
企业在2023年企业所得税上一次性扣除了400万,而会计上是按10年计提折旧,有5%的净残值即20万。到2033年处置该设备时,会计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0万(净残值),但税法上由于之前已一次性扣除,计税基础为0。处置时取得售价25万,会计上确认的收益为25 - 20 = 5万,而税法上应确认的收益为25 - 0 = 25万,产生税会差异20万,所以需要纳税调增。
调增应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中填报。该表用于填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摊销情况以及税会差异的调整。企业需在相应的行次填写该机器设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产原值、会计折旧、税收折旧等,通过计算得出纳税调整金额,从而实现对税会差异的调整申报。如果处置时产生了损失,还可能涉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同时,最终的纳税调整结果会反映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
05/16 01:53

李开心 

05/16 10:12
若是处置有收益了,计入营业外收入。资产类纳税调整上税会差异的20万(账面价值=净残值),在填报A105000表时,资产类调整项目的其他类,账载金额20万,税收金额0,调增20万。可以这样处理吗

王雁鸣老师 

05/16 10:24
同学你好,可以这样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