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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同变更确认收入 题中可明确区分商品,但是不能反映单独售价,就是将未履约部分60件和变更部分30件合并成新合同,题中不是还有一句话发现瑕疵价款扣减每件15元,从后续30件扣减,公式为什么不是(60*100+30*80+后续的折让价格)/(60+30+30)

m4041_89688| 提问时间:06/0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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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您好,图不太全面,我看一下
06/02 11:01
何江何老师
06/02 11:04
合同变更会计处理原则 当合同变更不满足新增商品可明确区分且价款反映单独售价,同时已转让与未转让商品可区分时,原合同终止,将原未履约部分与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新合同交易价格 = 原合同未确认收入部分 + 变更中客户承诺对价。 本题分析 - 原未履约:60件未转让,每件100元,金额6000元。 - 变更部分:新增30件,每件80元,初始2400元,因瑕疵折让900元,实际对价1500元。 - 新合同价:6000 + 1500 = 7500元,非错误算法。新合同产品共90件。 错误原因:一是误解收入确认准则;二是折让处理不当,它是对变更部分30件价款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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