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公司是积极鼓励员工学习提升的,也同意报销各项考试或培训费用。员工参加了注册会计师考试,交来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的执收单位名称是清远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缴款是员工名,不是公司的名称,也就是属于个人发票,请问这类个人名称的非税票据或发票,符合相关规定可以税前列支吗?

66576917| 提问时间:06/2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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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你要做,只能当公司给的补贴。
06/26 09:39
66576917
06/26 09:46
是直接管理费用正常列支?意思是可以税前列支?
宋生老师
06/26 09:47
你好,是的。你当做补贴计入他的工资就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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