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想咨询你一事,我公司销售一辆汽车,卖给二手车市场,二手车市场过户先过户到他自己公司员工下,开了一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我这边根据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了一张增值税专票。但是后面我发现合同签订的又是和他老板签订的,货款也是老板这边打的,那不是与发票上面的名称不一样吗?这个怎么处理



这是 “三流(合同、资金、发票)” 不一致情况,有税务风险。处理方法:
核实业务:和二手车市场沟通,确认交易真实背景。
调整一致:要么改合同主体为老板,重开发票;要么签补充协议,说明老板代付,保留好合同、付款凭证、情况说明等资料,证业务真实,应对税务核查 。后续要规范流程,避免再出现。
07/08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