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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产假生育津贴2万,休产假每个月正常发工资共计1.5万,现在补发5千。分录 1.发放产假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1.5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5万,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5万 贷:银行存款1.5万 2.收到生育津贴 借:银行存款2万 贷:其他应付款2万 3.补发差额 借:其他应付款0.5万 贷:银行存款 0.5万 4.处理其他应付款余额 借:管理费用 - 工资 -1.5 万(红字) 贷:其他应付款 1.5 万。 请问:按照以上分录,“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本年发生额就和“管理费用——工资”的本年发生额,会不一致,这样是否有关系?原来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时候,跟我们说,“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和“管理费用——工资”本年发生额应该金额一致。麻烦老师,谢谢

snoop2007| 提问时间:07/0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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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ny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 借:其他应收款 2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2万 这里会补贴,不能算作自己的管理费用哦。
07/0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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