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想咨询下关于担保公司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计提的问题,法规:融资性担保公司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税法又说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请问这个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余额就只是本年的,不含上年的么。我一直很纠结那个累计所以每年都提但是是累计的,所以没有将上年的准备金转成收入。我想问下这个问题

哈哈哈| 提问时间:07/1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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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担保赔偿准备金余额含上年累计,法规 “累计 10% 差额提” 是会计核算(含历年);税法要求 “上年度计提余额转当期收入”,是税务处理(单独转上年部分)。 会计按累计算提存,税务需把上年计提的余额(非本年)转收入,二者并行,别搞混
07/1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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