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公司为国企,每年年初需要上缴给财政代管国有房产的收益,请问上缴上年的收益取得财政收据可以计入费用吗?影响上年的利润还是影响上缴年度的利润?



您好,向财政上缴的国有房产收益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费用,而属于利润分配行为,需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
07/30 15:28

刘艳红老师 

07/30 15:2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才能确认为费用(如房租、人工等)。而上缴财政的国有房产收益属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分配,本质是国有企业按国家规定将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上缴财政,属于利润分配活动,而非经营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