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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偿还制度的转期偿还法和市场购销偿还法的区别

最瘦的胖子| 提问时间:08/0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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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转期偿还法(以新替旧法) 含义:通过发行新的国债来替换即将到期的旧国债,从而延长债务期限。例如,当某批国债到期时,政府不是直接用财政资金偿付本息,而是向市场增发新债券,并用募集资金支付旧债持有人。; 本质:属于“借新还旧”,将原有债务滚动续作长期负债,实质是债务期限结构的调整而非真正意义上偿还本金。
08/04 15:41
文文老师
08/04 15:41
市场购销偿还法 含义:政府根据市场行情,在二级市场主动购回自身发行的流通中的国债,逐步减少市场上未到期债券的规模。当某种国债大部分被政府持有后,到期时的偿还仅涉及内部账目处理 ; 本质: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提前回收债权,是一种动态的债务管理工具,兼具调控市场流动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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