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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火灾如果不算经营性支出 那进项为什么要转出呢

基本信息| 提问时间:08/0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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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如果火灾是由于人为原因,如放火、违规操作、电气故障(非自然灾害导致)等引发的,那么这种火灾则被视为非正常损失 题目中没说的安非正常损失
08/05 10:49
基本信息
08/05 11:17
因为选项d 科目走的营业外支出 不就是理解的是非正常损失吗 但是又要选择a 进项转出
郭老师
08/05 11:19
非正常损失(如自然灾害、火灾、意外事故等)造成的存货盘亏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基本信息
08/05 11:29
既然是非正常损失 为啥还需要进行转出啊 应该照常抵扣
郭老师
08/05 11:33
非正常损失,需要进项转出这个是增值税税法的规定
基本信息
08/05 14:53
如果是火灾计入营业外收入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是自然灾害 这样的话 就不应该进项税额转出呢
郭老师
08/05 15:03
非常损失属于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中的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损失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因此不应计入管理费用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或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它非正常损失。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明确,条例中所称非正常损失仅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自然灾害损失”已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应归为正常损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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