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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道题有两个地方完全看不懂什么意思,为什么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60是为什么,还有-36是为什么 高于银行同类利息的支出应属于经济性行为吧?不属于行政罚款,为什么不能列支要调增? 列入销售折旧额中没包含计提的低于税法规定的扣除金额36万,怎么理解?为什么要调减?

最瘦的胖子| 提问时间:08/0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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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60 调增: 税法规定,超银行同期利率的借款利息(60 万)不得税前扣除,会计已扣,需调增补税。 -36 调减: 会计折旧比税法少扣 36 万(税法允许多扣),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少缴税。 超息不能列支: 超标的利息(60 万)是税法不认可的 “不合理支出”,不能抵扣,需调增。
08/05 15:21
最瘦的胖子
08/05 21:36
涉及36的那句话题干读不懂什么意思,太拗口了。
朴老师
08/05 21:47
这个慢慢理解吧,意思就是我上面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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