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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长期挂账应收款清理计划

m915363466| 提问时间:08/1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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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行政事业单位长期挂账应收款清理计划 一、清理目标 全面梳理行政事业单位长期挂账的应收款,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核实款项性质和状态,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措施,最大限度收回可收回款项,对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 二、清理范围 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所有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重点清理账龄在 3 年及以上的应收款。 三、清理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 各部门、下属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收款进行全面自查,逐笔核对款项的发生时间、事由、金额、债务人、账龄等信息,填写《长期挂账应收款自查表》。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下属单位上报的自查表进行汇总、审核,建立长期挂账应收款台账,详细记录每笔应收款的相关信息。 (二)核实确认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2]) 财务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台账中的每笔应收款进行核实。通过查阅合同、凭证、文件等资料,与债务人进行沟通联系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收回性。 对于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账务处理错误、信息不完整等,及时进行纠正和补充。 (三)分类处理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 可收回款项:对于有明确债务人且具备偿还能力的应收款,制定催收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催收期限,采取电话催收、发函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进行催收。对于催收难度较大的款项,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无法收回款项:对于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失踪等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核销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书、债务人死亡证明等。财务部门对核销申请进行审核,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进行核销。 特殊情况款项:对于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纠纷等特殊情况的应收款,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进行研究处理,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四)总结归档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4]) 清理工作结束后,财务部门对清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长期挂账应收款清理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将清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如自查表、台账、核实材料、核销申请及批复等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四、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财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期挂账应收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清理工作,研究解决清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制度保障:完善应收款管理制度,明确应收款的核算、催收、核销等流程和责任,加强对日常应收款的管理,防止新的长期挂账应收款产生。 监督检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清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对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追究其责任。 人员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应收款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08/1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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