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中海阔建造个码头,由中铁局来承担,但是由于中海阔经营不善,付不出资金,启晟和中铁局签了个协议,由启晟代垫1.44亿,过几年大晟港务收购了中海阔,大晟港务承接了这个债务,而且又是启晟的子公司,中铁等拿到了钱要还启晟这笔代垫资金,大晟港务怎么做这个账?是不是大晟不需要在做这个账了,因为大晟支付了5.7亿包含在这1.44亿了,到时中铁拿到这笔钱后直接还给启晟,启晟账上到时直接核销掉和中海阔的往来 ,这样理解可以吗



对的,这个是可以这样理解的,相当于这个做往来款,就可以的这部分
09/22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