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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名员工,劳动关系在子公司,工资、社保及个税申报均在子公司,但母子公司签订了协议,规定实际该员工的工资社保等由母公司承担,那么母子公司应该分别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后附什么凭证附件?如果是内部往来,母公司承担的这块费用没有发票,仅附内部往来票据,能否税前扣除?

60535511| 提问时间:09/25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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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那个不能税前扣除的,是子公司的人
09/25 22:34
60535511
09/26 15:15
那母公司承担子公司的人的费用,如何能在税前扣除呢?如果子公司给母公司开具劳务费之类的增值税发票的话,可以吗?合规吗?
家权老师
09/26 15:17
子公司给目公司开票,向母公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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